岳阳融金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思雨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30在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一室(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102号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