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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办事指南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2-02 00:00       浏览次数: 1
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办事指南
承办单位  
承办窗口 公安局
咨询电话 8619011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受理范围)
需要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居民
所需资料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办理程序

受理—登记—发证

监督投诉  
收费标准

湘价费[2008]63号文件 首次申领,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每证40元

办理时限 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
办公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