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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573/2020-1726888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7-20 公开日期: 2020-07-2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南湖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南教〔2020〕28号)

来源: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7-20 17:14 浏览次数: 1


区直各学校、区属民办学校:

现将《南湖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落实。                   

 

 

岳阳市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2020年7月18日        

 

 

 2020年南湖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全面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确保我区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区教育系统2020年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浏

副组长:周  拓  王为军  李  钗  吴新平  骆志峰  

成  员:倪  啸  陶  军  李  俊  

曾笛君  李  强  万时义  李胥洪  邓正文

刘跃明  杨旭丽  欧新辉

领导小组下设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招生办设基础教育股,倪啸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全区各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十项禁令”,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群众监督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保障合法经商、合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障儿童、建档立卡家庭特困生等平等入学权利。同等条件下保障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芙蓉计划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优先入学。

3.坚持消除大班额原则。全区公办和民办各校严格执行招收接收学生“四条红线”和“四个严禁”。班额不得突破“四条红线”,即小学一至三年级45人、四至六年级55人、七至九年级50人。学生异动坚决执行“四个严禁”,即严禁招收无户籍新生、严禁接收留级学生做新生、严禁接收空挂学籍学生、严禁超标准班额接收肄业年级异动学生,全面巩固本区消除大班额成果。

4.坚持统一管理原则。民办校与公办校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管理,实行网络招生,并统一时间、统一报名、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公办学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超员派位。招生结果公布后各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学段管理

本区初中阶段新生招生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本区小学阶段新生招生由本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方能依法注册入学。

四、招生范围

湖滨学校:湖滨办事处辖区范围。

金鹗小学:①求索西路以南、南湖以北、邕园路以西、云梦路以东;②德胜南路以西、云梦路以东、岳阳大道以南、求索西路以北;③刘山庙社区和麦子港社区。

畔湖湾小学:学院路以西、南湖以东、苏徐组以北(含苏徐组),奇西路以南。

郭镇小学:龙山管理处所辖郭镇村及集镇。

双塘小学:龙山管理处所辖双塘村。

畈中小学:龙山管理处所辖畈中村。

湘一南湖学校、师大附属南湖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中心城区学生需求,如招生计划未录满,经区教体局批准,可接受其他县区报名。

五、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保障本区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率达100%,实行划片分类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四类顺序依次分批招录,具体要求见招生指南。

2.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数,按实际报名学生数划拨入对应民办校入学,报名学生数超过学位计划数则对已报名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六、招生程序

1.政策公示(7月中下旬):区教体局向社会公示阳光招生政策,各学校进行政策宣传,社区配合学校掌握新生动态,区招生办进行家长咨询答疑。南湖新区招生网络平台将于7月底向社会开放。

2.家长申报(8月1日至9日):家长登录南湖新区招生网站,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将材料拍照上传,并在指定时间配合区招生办核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3.初审预录(8月10日至27日):进行招生初审预录。

①录取顺序。网上招生平台报名截止后,先进行民办学校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再进行公办学校预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在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继续参加公办学校预录。

②民办学校录取(8月10日至14日)。录取民办学校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民办学校报到,确认入读,如因客观原因放弃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区学生,需先征得民办学校同意,报区招生办批准,统筹调剂到学位宽松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再按就近原则分配。

③公办学校预录(8月15日至27日)。民办学校录取名单确定后,未被录取的拥有本区房产或户籍、在本区合法经商务工的学生,区教体局组织进行材料网上审核和现场校验,按照分类分批方式进行录取,录取名单将在网络平台公布,并向家长发送录取短信通知。

4.报到注册(8月28日至31日):小一新生凭录取短信通知,到对应公办学校报到,学校将根据家长在网络招生平台中填报的信息进行学籍注册,家长须确保网络招生平台中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

七、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今年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年,是全省重点攻坚实事之一,各学校领导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接收已划拨其他学校学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编设快班、好班、重点班等。

2. 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生家长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宴请和红包礼金,学校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生工作。家长须如实提供证件,并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信息而影响子女入学的由家长负责。

3.强化招生监督。区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工作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违规招生举报电话:8737618,884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