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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3060111/2019-1470839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1-17 公开日期: 2019-01-1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湖新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01-17 16:35 浏览次数: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关于巡视湖南省的反馈意见》涉岳部分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全省教育大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和行业作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

二、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三、治理对象

1.开办校外培训机构或在自己住宅内或租(借)场地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活动的;

2.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的;

3.在校外培训机构或培训班兼职兼课的;

4.在校内以辅导学生为由有偿补课的;

5.其他违反国家、省相关规定行为的。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9年1月启动,2019年12月底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宣传阶段(1月1日-2月28日)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南湖新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系统党总支书记、局长杨浏任组长,副局长李钗,党总支委员、副局长王为军、吴新平,区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徐斯政,党总支委员骆志峰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督导室(以下简称“区专项治理办”),骆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细化责任分工。

2.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市有关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

3.做好动员部署。各中小学校必须在寒假前召开宣传动员、工作部署大会,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发放告家长信,让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等知晓政策,明晰纪律。在本区主要媒体上发布治理公告,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治理的高压态势。区专项治理办举报电话0730-8232138,区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0730-8848105。

2月20日前,各中小学校将整治机构成立、实施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情况等书面报告区专项治理办(区教体局506室,邮箱:920330309@qq.com)。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16日-3月31日)

所有在职中小学教师必须在3月6日前填写自查表,自查率要达到100%。对于主动报告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并在3月6日前整改到位的,可依规依纪减轻或免予处分。逾期不报的视为瞒报,一经查实从重处理。

各学校对本校教师自查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并将汇总审核情况予以公示一周。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主动报告和自查有问题的教师进行警示谈话,并要求其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交学校存档。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8日前报区专项治理办。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0月31日)

区专项治理办对各学校各阶段专项治理实施情况、自查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组成专项督查组核实处理,核查属实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坚持一案双查。

重点查处顶风作案的学校、学科教师、补课大户,重点查处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费、胁迫或诱导学生参与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家养、向培训或托管机构输送生源拿回扣、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家养学生等典型案例。

对于重点查处属实的教师,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和其他处理。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全区。

对于有此类违规人员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对包庇纵容、易发多发的学校负责人,责令辞职。

(四)全面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治理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材料,于12月3日前报区专项治理办。区专项治理办全面总结,对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区专项治理办牵头抓总,将整治纳入今年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综合。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强过程监管。全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建立月报制度。各学校每月26日前要向区专项治理办报送治理情况。

(二)突出引领疏导。全区各中小学校要深入学习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切实维护教师形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补课作用,不跟风攀比。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三)严格监督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对因履职不力、管理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严重问题的,将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聚焦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结合本校实际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制度,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