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采购

岳阳楼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变更公告

工程科 2024-07-15 09:08 浏览量:

岳阳楼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第一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岳阳市岳阳楼区汇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岳阳楼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招标,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答疑回复:

一、招标公告中“3.1.1 资质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监督部门通过备案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其中“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是否联合体投标人都需具备?请进一步明确?

答复:此处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需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监督部门通过备案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

二、招标公告“3.1.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建造师的资格只有一个机电工程专业,在3.1.1企业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是多种专业工程总承包,是否能考虑增加建造师对应企业专业工程总承包的专业类别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非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必要条件,此条要求是否可以删除?

答复:接受建议,修改为“3.1.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明确是否有在建项目,请明确。

答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四、招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设计负责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要具备安全B证?

答复:如设计负责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持有效期内的安全B证。

五、“3.1.9 运营维护团队需拥有5名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其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人,高电压电工不少于2人,1人具备基本消防设施操作能力。”“1人具备基本消防设施操作能力”这个能力应该如何体现?

答复:满足行政监管部门要求。

六、招标文件中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实际投资额的13%为运营保证金,是否与履约保证金重复?

答复: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运营保证金按招标公告中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实际投资额(经双方确认后的实际投资额)的13%执行。

变更澄清: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8月9日9: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22日~9:00~17:00时。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此前发出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资料、补充通知等)与本澄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岳阳市岳阳楼区汇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北辅道皮塑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97505000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云梦路2号友阿国际商业广场一期18053室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186730959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17646134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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