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收费

岳阳市物价局关于应对物价上涨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紧急通知

市物价局 2011-11-14 00:00 浏览量:

岳市价〔2011〕83号


岳阳市物价局关于应对物价上涨妥善安排

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

今年以来,我市物价总水平持续高位运行,猪肉、蔬菜、水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较高,加大了对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大。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应对物价上涨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紧急通知》(湘价传电[2011]58号)要求,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完善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印发〈岳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岳市价[2011]6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启动条件、临时价格补贴措施设置等内容符合省、市要求,确保联动机制能够发挥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的作用。

二、 尽快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日前,市物价局已提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向市辖各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低收入群体发放今年第二季度价格临时补贴。鉴于从今年3月起,我市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已提高市辖各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每月提高40元,农村人均每月提高25元,市辖各区第二季度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10元,由市、区民政部门在中秋节前全部一次性发放到位。各区物价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分局要及时跟踪了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落实情况。

各县物价局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测算价格上涨对当地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并提请本级政府尽快向当地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所需资金按省管县的财政体制执行。

三、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政府在建立、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时解释相关政策,安定人心。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电话:8788541,邮箱:WJ8788541@126.com)。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