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我市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保证措施

市水务局 2012-01-06 00:00 浏览量:

为确保今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以超常的措施狠抓水利建设任务的落实。1、落实领导责任。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根据人员及分工变化,按照修防管“三位一体”责任制的要求,将水利建设责任逐县、逐乡、逐村落实到人、到堤垸、到工程、到水库。同时严格实行目标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水利建设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二是落实部门单位责任制。水利部门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履行组织、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发改委、财政部门落实、衔接项目和资金,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新闻媒体开辟专版专栏,推介典型,鞭策后进。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工作制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三是水利建设督导制。市水务局成立7个农田水利建设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农田水利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四是建立水利建设讲评制。于水利秋修、冬修和春修三个阶段组织开展现场讲评。2、坚持科学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新的治水思路,必须坚持规划先行。要高度重视前期规划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班子,完善工作机制,增加前期工作经费,按照《岳阳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方案》确定的六大水利重点工程,抓紧做好各项水利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3、加大投入力度。在新的形势下,全市要积极探索,在进行水利投入机制、体制创新。一是争取上级投入。水务、计划、财政等部门做好前期工作,努力向国家和省里争取项目和资金。二是增加财政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确保水利投入总量和增幅有明显提高。各级财政设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使用。今年起,各级财政从当年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执行《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各级财政、水利、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规费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水利规费依法征收并有效利用。三是发动群众投入。建立农民兴修水利激励机制,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积极引导群众筹资筹劳。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重点投向水利建设,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4、加强建设管理。一是健全水利工程分级负责制,完善项目法人制,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对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试行工程代建制,促进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对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以县级区域为单元组建一个项目法人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建设主体与监督主体分离,推进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对小型农田水利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积极推广农民直接参与的建设管理新模式,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县市区成立水利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协作、连片推进”的要求,统筹协调各类涉水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工程进度和质量拨款,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三是加强进度管理。市、县水建办对市、县重点工程进行直接调度,对水利建设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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