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解读

市环保局 2020-12-28 15:00 浏览量:

一、《应急预案》修订的背景

2017年2月,我市首次制定了《岳阳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近三年我市总体空气环境质量情况良好,未发生持续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上级部门修订《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本次进行的修订为2020版。2020版《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背景:一是实践所需。2017版《应急预案》缺少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细化的任务分解。我们在实践中发现,虽然《应急预案》提出了应急减排的强制措施,但由于没有落实到企业的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和具体施工工地,操作起来就难以落地,不能很好地发挥发生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应急应对工作的作用。二是上级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同时按照湖南省政府2019年12月发布的《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5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0 15号)等有关要求,要求在2020年湖南省所有地级市要按照新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和完善应急减排措施统一进行修订。

基于以上方面的考虑,为避免出现我市和各县市区应对重污染天气标准不一的情况,我们按照生态环境部《指导意见》和《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最新要求,启动了我市《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二、《应急预案》修订的意义

新修订《应急预案》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是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新修订《应急预案》能更加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大幅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必然要求。

第二,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当前大气污染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我们在修订《应急预案》时,就把应急减排措施可量化可操作、能落地能见效,作为重要环节来抓。贯彻落实好新修订《应急预案》,是满足人民对“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气需求,获得更多幸福感的重要内容。

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从总体上来看,新修订的《应急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和措施、区域应急联动、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10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与《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框架结构保持统一,其中内容更加科学和完善,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提出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提出设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构成及职责分工,对各县市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的职责作出要求。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主要包括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减排比例要求。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从监测预报、预警分级、预警会商、预警发布、预警变更、预警解除六个方面进行细化,全市范围内统一预警级别,并明确了区域联动预警和市级预警的启动条件。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分为响应分级及启动、分级响应措施(包括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级别)、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五个部分,主要提出了不同响应级别下响应措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部分,区域应急联动。明确了与周边地级市的协作机制,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区域应急联动预警时及时启动预警相关要求。

第七部分,总结评估。提出了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报送时限和报送方式。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从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通信与交通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预案管理。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管理、预案实施四个方面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第十部分,附件。主要包括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图、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四、《应急预案》修订的内容

1.修订了预警分级标准。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取消原预警中Ⅳ级预警(蓝色)要求,由原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Ⅳ级预警(蓝色)、Ⅲ级预警(黄色)、Ⅱ级预警(橙色)、Ⅰ级预警(红色))预警改为现在的三级(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2. 按应急减排措施比例要求细化了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按照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当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按核算减排基数和比例编制相应的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3.增加了区域应急联动。我市处于“长株潭”城市圈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上,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要求,本次修订过程纳入与周边省、地级市(区)的协作机制,对区域应急联动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4.推进企业“一厂一策”方案编制。避免采取“一刀切”的应急减排方式,要求纳入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企业通过编制“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生产环节、具体管理实施流程。通过错峰运输、错峰生产和限产、轮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实现“削峰降频、降低污染级别”的目的。

五、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湖南省岳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有利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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