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解读

市城管局 2020-11-09 09:56 浏览量:

现将《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国家有要求。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实践。

(二)省里有部署。2019年以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上省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湘政办发〔2019〕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9〕21号),提出“力争202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35%以上,基本形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的体系”;2020年6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要求“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岳阳有需要。2016-2019年,我市中心城区共产生建筑垃圾约2500万吨,年均产生约625万吨,并且随着岳阳大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预计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建筑垃圾将会持续快速增长。但由于我市中心城区暂无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建筑垃圾主要通过市场自行调节处置,无法满足城市建筑垃圾日益增长的处置需要,建筑垃圾无处消纳导致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时有发生,破坏城市生活环境、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岳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亟需各级各部门协同加快推进。

(四)市里有要求。今年6月24日、6月29日、6月30日,一鸥书记、爱武市长、作凤副市长先后就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作出批示;9月11日,爱武市长就我局呈报的《关于强力推进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请示》作出批示,同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所做工作

(一)深入学习考察。2019年8月14日至8月15日,我局组织学习考察组赴长沙、湘潭对标先进学习当地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经验。2020年8月5日,我局率市城投集团棚改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赴“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河南商丘市学习考察了当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的先进模式与做法。

(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2020年9月中旬以来,我局征求了市发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11个市直部门及市中心城区“六区”政府(管委会)对《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共收到11条建议意见。

(三)充分论证完善。2020年10月中旬,我局对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了研究,我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以及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联席会办公室印发的《湖南省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精神,认真吸纳各方合理化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尽快形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的体系。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在实行特许经营、采取分类处置、完善智能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政策扶持五个方面协同发力。第三部分为职责分工,对各相关市直单位和“六区”政府(管委会)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明确了编制专项规划、推进项目建设、完善监管体系、搭建信息平台、构建标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六大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查考核、加大宣传引导。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1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