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办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岳政办函[2012]53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1-08 00:00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岳阳市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办理规范(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岳阳市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办理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健全市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单办理机制,保障热线高效运转,促进各责任单位热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定位

  市12345公众服务热线将逐步整合市直政府工作部门服务热线,负责24小时受理服务社会求助、咨询、投诉、建议事项。市12345公众热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热线办)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处理社会救助、咨询、投诉、建议等服务事项。

  二、受理范围

  (一)受理服务范围:

  1、接受公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求助(非紧急类);

  2、接受公众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

  3、接受公众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批评;

  4、接受公众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5、接受其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不受理范围:

  1、不直接受理“110”、“119”、“120”、“122”等紧急类事项,但可以提供转接服务;

  2、不受理涉及党委、人大、政协、军事、司法机关的事项;

  3、不受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4、不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

  市民通过12345公众服务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前台能在线回复的要第一时间直接回复。无法直接回复且属于受理服务范围的问题,由前台话务员详细记录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并根据内容进行分类,形成工单发送至市热线办统一受理。

  (二)派发。

  收到派发工单后,市热线办根据工单内容、类型将工单派发到责任单位,并对工单回复时间和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三)承办。

  1、受理。各责任单位接到市热线办的派发工单后,要及时将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来电内容等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在第一时间内与当事人联系。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交办工单,要在半个工作日内联系市热线办进行退回或建议转派相关部门。

  2、办理。各责任单位根据工单要求,按照预定办理程序进行办理并回复当事人。需要即时办理的事项,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单要求或服务热线前台值班电话要求,快速响应,在事发当时妥善办理。责任单位应当在市热线办交办工单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交办事项。如遇特殊情况,规定时限内不能按期办结,责任单位应当提出延期申请,注明延期理由,并联系当事人进行说明,在工单到期前报市热线办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3、反馈。各责任单位将办理结果提交市热线办申请办结。反馈内容要求至少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有详细的处理办法和处理结果,二是必须告知是否回复当事人处理结果。对于群众不满意、敷衍塞责、未回复当事人的反馈,由市热线办退回重办。

  四、督办

  对于红灯工单(已经到期),市热线办将联系责任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

  五、抽查

  市热线办将不定期对办结工单进行抽查回访,核实反馈结果。

  六、考核

  根据市政府授权,市热线办对各责任单位的工单办理情况进行考评,具体办法参照《岳阳市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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