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全面完成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2〕208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民本岳阳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岳发〔2012〕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规范2012年度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岳办〔2012〕7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近期开展201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共75个)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2个)。
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临湘市、汨罗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
(二)市直、中央省属驻岳单位(63个)。
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农办、市招商局、市铁山管理局、市供销联社、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长江修防处、市公路局、市政府口岸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城投公司、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外事侨务办、市信访局、市接待处、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地方海事局、市房地产局、市质监局、岳阳电业局、市邮政局、市烟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岳阳银监分局。
二、考核内容
考核重点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50号)、《关于印发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岳政办发〔2010〕11号)、《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岳政办函〔2012〕34号)、《关于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岳政办函〔2012〕90号)等文件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评。各考核对象对照《岳阳市2012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和《岳阳市2012年市直、中央省属驻岳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并于12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政务公开办,联系人:童为华,联系电话:8882001、15073029688。
(二)平时考核情况汇总。市政务公开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汇总平时考核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具体抽查安排由市政务公开办另行通知。
(三)结果确定。市政务公开办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评比结果报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按照湘政办明电〔2012〕208号的规定,在县、市、区中评选出候选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2个、先进个人2名。
(二)按照岳办〔2012〕72号的有关规定,评选出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12个、先进个人13名(其中记三等功3名)。
(三)考核结果作为2012年民本岳阳绩效考核政务公开项目的依据。
附件:1、岳阳市2012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2、岳阳市2012年市直、中央省属驻岳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3、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一:
岳阳市2012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 自评总分 分(盖章)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领导重视 5分 | 工作部署 | 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解决实际问题 | 2 | 未纳入综合考评的扣0.5分,未印发工作要点的扣0.5分,未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印发会议纪要的扣0.5分 | ||
机构保障 | 建立常设性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有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 | 1 | 未设立常设机构的扣0.5分,无人员编制的扣0.5分 | |||
经费保障 | 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1 | 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扣1分 | |||
监督检查 | 定期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 1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印发检查通报,无专项检查扣0.5分,无检查通报扣0.5分 | |||
政府 信息公开 45分 | 公开规范性 10分 | 载体建设 | 在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编印政府公报,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 2 | 未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扣1分,未编印政府公报扣1分,未在相关场所建立查询点每少一个扣0.5分,公报未在门户网站公开扣0.5分 | |
信息公开规 定 | 以本级政府名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内容,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 3 | 未以本级政府名义行文印发扣1分,制度不全每少一项扣0.5分。未在门户网站公开扣0.5分 | |||
信息公开指 南 | 在门户网站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公布,信息公开指南要素是否齐全,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 1 | 信息公开指南要素不全每少一项扣0.5分,未在门户网站公开扣0.5分 |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是否按照《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时、规范地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 | 未形成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的扣1分 | |||
信息公开目 录 | 按照《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分类科学,层级清晰的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 1 | 未对政府信息目录进行分类的扣0.5分,目录内容层级不清晰的扣0.5分 | |||
保密审查 |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建立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发布的信息内容精准,信息来源真实可靠 | 1 | 未按程序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的扣0.5分,未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的扣0.5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政府信息公开45分 | 主动公开30分 | 概况信息 | 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对地区概况的公开情况,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设置、联系方式等 | 2 | 未公开概况信息的扣2分,信息公开不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政策文件 | 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法规、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解读,公开政府公报的情况 | 2 | 未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扣2分,规范性文件制定后未在20个工作日公开的每件次扣0.5分 | |||
计划规划 | 本级政府的工作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情况 | 2 | 未在门户网站公开本级政府工作报告的扣1分,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规划计划事项未公开的每项扣0.5分 | |||
工作动态 | 本级政府通知公告、政府会议、日常办公信息、新闻动态、重大事项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情况 | 2 | 未全面公开工作动态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人事信息 | 本级政府人事信息在门户网站的公开情况,包括任前公示、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人员招聘等,公开到11月底 | 2 | 未公开人事信息的扣2分,信息公开不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财政信息 | 本级政府2011年财政决算,2012年财政预算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情况 | 2 | 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未公开的扣2分。公开不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 |||
政府采购 | 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以及工程招标、中标信息公示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情况 | 2 | 未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应急管理 | 本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情况 | 2 | 未全面公开应急管理事项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统计信息 | 本级政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务工作的统计信息和分析报告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情况 | 2 | 未全面公开统计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政务专题 | 本级政府围绕政务工作,选择贴近民生的热点、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建立专栏,进行综合信息发布的情况 | 3 | 未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专栏的,每少一项扣1分,建有专栏但信息发布少的,扣0.5分 | |||
审批公开 | 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完成后在规定时限内在门户网站公布结果,并及时更新行政审批等文件类、流程类信息的情况 | 3 | 审批信息未公开的扣3分,公开不及时的扣1分,信息内容公开不全面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办事公开 | 本区域内公共企事业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项目、价格和依据,岗位规范好纪律规定,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建立咨询、公示、信息发布、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情况 | 3 |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不全的,每项扣0.5分 | |||
子站建设 | 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建立子网站 | 3 | 子站建设率达80%以上的记3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政府信息公开45分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 金信息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公开涉及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孤儿、医疗救助、社会养老、农资综合和良种补贴、家电和摩托车下乡补贴、国家助奖学金等惠民政策和资金的使用、分配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财政资金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招投标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对招投标有关信息的公开情况,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公开情况,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相关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招投标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价格和 收 费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对政府制定价格信息的公开情况,是否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项目、范围、标准等信息 | 3 | 未全面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保障性 住 房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对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食品安全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的公开情况;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环境保护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对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政府信息公开45分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事 故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对生产安全事故、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调查处理结果、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征地拆迁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对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的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的公开情况;对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征地拆迁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50分 |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30分 | 载体建设 |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满足政务服务需求 | 1 | 应进项目受场地限制无法进驻中心扣1分 | |
将政务服务中心命名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1 | 未实行的扣1分 | ||||
项目进厅 | 基本建设项目和涉及项目的发改、规划、建设、环保、人防、消防、地震、城管、财政、房产等单位进驻中心 | 3 | 单位或事项进驻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
企业登记事项和涉及事项的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安监、物价、商务(招商)等单位进驻中心 | 3 | 单位或事项进驻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
涉及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产权、户籍、婚姻登记等事项和单位进驻中心 | 3 | 单位或事项进驻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
水、电、燃气、广电网络等公共服务项目进驻中心 | 1 | 单位或事项进驻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
审批改革 | 实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 | 1 | 未实行的扣1分 | |||
对进厅项目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 | 2 | 未达到的扣2分 | ||||
在进厅单位中开展行政审批职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 2 | 未实行的扣2分,未全面开展扣1分 | ||||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与验收 | 1 | 未实行的扣1分 | ||||
全面推行基本建设项目“一票制”收费,实行一个窗口收费 | 1 | 未实行的扣1分 | ||||
全面推行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委托代办 | 1 | 未实行的扣1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50分 |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30分 | 规范管理 | 对进厅项目按即办件、联办件、承诺件、上报件等实行分类办理 | 2 | 未实行的扣2分 | |
所有进厅项目均纳入网上办件系统进行办理 | 1 | 未实行的扣1分 | ||||
编制审批流程、制作办事指南,公开办理主体、程序、时限、结果等 | 1 | 每缺一项扣0.5分 | ||||
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 | 1 | 未实行朝九晚五制扣0.5分,未统一着装扣0.5分 | ||||
建立政务服务质量评议制度,有评议结果(含服务对象的评价) | 2 | 未建立制度扣2分,有制度无结果扣1分 | ||||
定期(按周、月、季)对窗口工作情况(办事、作风等)实施考评,并将情况进行通报 | 2 | 未定期考评扣2分,未进行通报扣1分 | ||||
对窗口工作人员优先选拔任用 | 1 | 未实行的扣1分 | ||||
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10分 | 政务服务中心接入系统;非涉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录入系统;工作人员使用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接受全过程的电子监察 | 10 | 未接入系统的,扣10分;事项未录入系统的,每发现1项扣0.5分;事项未经过系统办理的,每发现1项扣0.5分;20%以上的事项未接受电子监察的,扣2分。 | |||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5分 | 建设率 | 辖区范围内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 | 1 | 建设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 ||
项目进驻 |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人口计生、低保救济、劳动保障、房屋建设、国土资源、农林水利等项目进驻中心 | 2 | 未实行的扣2分,项目进驻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
规范运行 | 健全办公值班、预约服务、承诺办结和全程代办等制度并公开,制作并公开办事指南或便民卡 | 2 | 未建立制度扣2分,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扣0.5分,未制作并公开办事指南或便民卡扣1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50分 | 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 5分 | 建设率 | 辖区范围内5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点(中心) | 2 | 未实行的扣1分 | |
项目进驻 | 将人口计生、低保救济、劳动保障等项目进驻中心 | 1 | 未实行的扣1分,项目进驻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
规范运行 | 健全办公值班、预约服务、承诺办结和全程代办等制度并公开,制作并公开办事指南或便民卡 | 2 | 未建立制度扣2分,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扣0.5分,未制作并公开办事指南或便民卡扣1分 | |||
加分和扣分 | 加分 20分 | 在门户网站公开80%以上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 | 3 | 公开率达到50%的加2分,每高10个百分点加1分 | ||
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涉及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孤儿、医疗救助、社会养老、农资综合和良种等粮农补贴、家电和摩托车下乡补贴、国家助奖学金等惠民政策、标准和资金的使用、分配到户头或个人情况。(2分)。编制惠民政策指南,发放到社区(村)、户。(2分) | 3 | 公开资金分配到户头或个人信息的加2分。编制惠民政策指南,发放到社区(村)、户加1分。 | ||||
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名称、地址、套数等信息,保障房分配方案和到户情况,以及户主家庭基本信息在街道、社区公示 | 3 | 没有公开住房分配到户和户主家庭基本信息的不加分。 | ||||
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 | 2 | 未实行的不加分。 | ||||
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征地补偿方案、标准和资金分配到户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 2 | 没有公开资金分配到户信息的不加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加分和扣分 | 加分 20分 | 县、市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休化管理 | 2 | 未实行的不加分 | ||
近两年来新建、改造或搬迁政务服务中心 | 2 | 新建、搬迁政务服务中心加2分,改造加1分 | ||||
为省、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调研等活动成功提供现场 | 2 | 未达到的不加分 | ||||
在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项检查中受到点名表扬 | 1 | 未达到的不加分 | ||||
扣分 8分 | 本级政府未建立门户网站 | 3 | 互联网域名和网页设计不符合政府网站要求 | |||
在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项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 | 2 | 进入正式汇报材料被点名 | ||||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受到省点名批评要求整改的 | 3 | 省有关部门点名,有据可查 |
注: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标实行倒扣分制,即完成指标任务不记分,未完成指标任务则扣除该项指标所定分值。
2、政府信息属于需要坚持常态化更新的,监测时间截止
3、无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单位,其该项目得分按有建设任务单位得分的平均分值计分。
4、所有的扣分上限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二:
岳阳市2012年市直、中央省属驻岳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单位 自评总分 分(盖章)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领导重视 5分 | 工作部署 | 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解决实际问题 | 2 | 未纳入综合考评的扣0.5分,未印发工作要点的扣0.5分,未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印发会议纪要的扣0.5分 | ||
机构保障 |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内设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 1 |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0.5分,未明确工作机构的扣0.5分 | |||
经费保障 | 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安排 | 1 | 未实行的扣1分 | |||
监督检查 | 定期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 1 | 未实行的扣1分 | |||
政府 信息公开 45分 | 公开 规范性 10分 | 载体建设 | 在单位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设立本单位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 2 | 未建立发布平台扣1分,未设立查阅场所扣1分 | |
信息公开规 定 |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 | 3 | 未印发文件扣1分,制度不全每少一项扣0.5分。未在网站公开扣0.5分 | |||
信息公开指 南 | 在单位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公开,信息公开指南要素是否齐全,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 1 | 信息公开指南要素不全每少一项扣0.5分,未在网上公开扣0.5分 |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是否按照《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单位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 | 未形成2010、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每少一项扣0.5分,未按规定进行公开的扣1分 | |||
信息公开目 录 | 按照《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分类科学,层级清晰的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 1 | 未对政府信息目录进行分类的扣0.5分,目录内容层级不清晰的扣0.5分 | |||
保密审查 |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建立网站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发布的信息内容精准,信息来源真实可靠 | 1 | 未按程序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的扣0.5分,未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的扣0.5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政府 信息公开 45分 | 主动公开 30分 | 概况信息 | 在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对本单位概况的公开情况,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设置、联系方式等 | 3 | 未实行的扣3分,信息公开不全的每缺一扣0.5分 | |
财政信息 | 在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对2011年财政决算、2012年财政预算、专项经费、政府采购的公开情况 | 5 | 未实行的扣5分,公开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 |||
法规文件 | 在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对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情况,对法律法规、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的公开情况 | 3 | 未实行的扣3分,公开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 |||
规划计划 | 在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对本单位制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的公开情况 | 2 | 未实行的扣2,公开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
人事信息 | 在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对本单位人事信息的公开情况,包括任前公示、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人员招聘等 | 3 | 未实行的扣3分,公开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 |||
工作动态 | 对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重要会议和重大政务活动、单位对外的信息(包括图片)、部门日常性工作的公开情况 | 3 | 未实行的扣3分,公开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 |||
通知公告 | 在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对本单位各项通知公告的公开情况 | 3 | 未实行的扣3分,公开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 |||
办事公开 | 在单位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等 | 5 | 未实行的扣5分,公开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 |||
专题专栏 | 单位网站针对本部门重点工作开展专题专栏建设的情况 | 3 | 未实行的扣3,专栏针对性不强扣2分 | |||
依申请公开 5分 | 渠道畅通 | 在单位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目,能够在线受理公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 2 | 未实行的扣2分 | ||
公众知晓 | 在单位网站公开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 | 1 | 未实行的扣1分,公开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
及时回复 | 及时办理公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上报依申请公开的回复、统计情况 | 2 | 未实行的扣2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政府 信息公开 45分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信 息 | 在相关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开涉及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孤儿、医疗救助、社会养老、农资综合和良种补贴、家电和摩托车下乡补贴、国家助奖学金等惠民政策和资金的使用、分配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财政资金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招投标 | 在相关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招投标有关信息的公开情况,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公开情况,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相关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招投标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价格和 收 费 | 在相关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政府制定价格信息的公开情况,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 | 3 | 未全面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保障性 住 房 | 在相关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食品安全 | 在相关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环境保护 | 在相关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政府 信息公开 45分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事 故 | 在相关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生产安全事故、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调查处理结果、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征地拆迁 | 在相关单位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的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的公开情况;对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情况 | 3 | 未全面公开征地拆迁信息的,每少一项扣0.5分 | |||
政务服务 50分 | 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优质高效服务 30分 | 窗口建设 | 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下不少于2次到窗口现场走访 | 2 | 未达到的扣2分 | |
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的办公服务装备得到充分保障 | 1 | 未达到的扣1分 | ||||
近两年来有窗口工作人员得到单位提拔重用 | 2 | 未达到的扣2分 | ||||
项目进厅 | 按照岳办发〔2007〕11号文件规定,将本单位行政审批(办证)、收费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3 | 未实行的扣3分,事项进驻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
所有进厅项目均纳入网上办件系统进行办理 | 2 | 未实行的扣2分,每缺一项扣0.5分 | ||||
审批改革 | 实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 | 2 | 未实行的扣2分,首席代表授权不充分扣1分 | |||
对进厅项目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 | 2 | 未达到的扣2分 | ||||
按照岳办发〔2009〕1号文件规定,开展行政审批职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 3 | 未实行的扣3分,人员、职能整合不到位每项扣1分 | ||||
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与验收制度 | 2 | 未实行的扣2分 | ||||
认真执行基本建设项目“一票制”收费,实行一个窗口收费 | 2 | 未实行的扣2分,中心以外仍有收费扣1分 | ||||
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委托代办工作 | 2 | 未实行的扣2分 | ||||
规范管理 | 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 | 2 | 未实行的扣2分,服务指南未及时补充扣1分 | |||
建立政务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开展服务质量评议活动,有评议结果(含服务对象的评价) | 3 | 未实行的扣3分,无服务对象评价扣1分,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查证属实扣1分 | ||||
积极参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政务服务活动 | 2 | 未实行的扣2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政务服务 50分 | 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20分 | 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系统;非涉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录入系统;工作人员使用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接受全过程的电子监察 | 20 | 未接入系统,扣20分;事项未录入系统,每发现1项扣1分,最高扣10分;事项未接受电子监察的,扣1分,最高扣10分 | ||
加分和扣分 | 加分 10分 | 全面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 3 | 未达到的不加分 | ||
窗口服务工作受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通报表扬 | 2 | 窗口服务工作在2012年内受到6次以上通报表扬 | ||||
在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专项检查中被点名表扬的 | 2 | 未达到的不加分 | ||||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被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宣传报道的 | 3 | 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 ||||
扣分 7分 | 未建立部门单位网站的 | 2 | 未达到的扣2分,建有网站但栏目设置不符合政府网站要求扣1分 | |||
在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项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 | 2 | 进入正式汇报材料被点名 | ||||
窗口及窗口服务受到新闻媒体批评的 | 3 | 未达到的不扣分,市级批评扣2分,省级以上扣3分 |
注: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标实行倒扣分制,即完成指标任务不记分,未完成指标任务则扣除该项指标所定分值。
2、政府信息属于需要坚持常态化更新的,监测时间到
3、无窗口单位优质高效服务项目的单位,其该项目得分以有任务单位得分的平均分值计分。
4、所有的扣分上限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三:
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汇总表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乡镇名称 | 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 便民服务点(中心)建设情况 | ||||||
是否建成 | 建设模式 | 大厅面积 | 资金投入 | 村(社区) 总数 | 已建成数 | 资金投入数 | ||
新建 | 改建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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