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2013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
2013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方案
为强力推进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岳阳、幸福岳阳,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盛荣华任顾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湘岳、市政协主席赖社光为总督导,副市长熊炜任组长,市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同时设立考评委员会,具体负责考评工作,其成员由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相关专业专家和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参加考评人员在每次考评前从考评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签确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农村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辖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考评对象
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临湘市、汨罗市、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
三、考评方法
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指定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公众举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由考评委员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分六县市与六区两个组进行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暗访督查并综合评分。根据每月评分结果,每季进行排名并在媒体上公布,年终进行总评。
四、资金保障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各县市区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县市政府上交目标管理押金50万元,区政府(管委会)上交目标管理押金20万元,押金由市财政局负责收缴,存入专户;对排名靠后的罚款,相关县市区必须及时补足。市财政拨专款200万元,加上对排名末位的县市区的罚款,一并用于考评奖励等有关工作支出。
五、奖惩措施
(一)季度考评。对每季考评排名前3位的县市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排名第4、5位的县市不奖不罚,对排名末位的县市处罚10万元;对每季考评排名前三位的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排名第4、5位的区不奖不罚,对排名末位的区处罚5万元。
(二)年终总评。4个季度得分相加为年终总成绩,对年终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加倍奖励;对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加倍处罚。对季度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实行通报批评并挂牌管理,对连续两个季度排末位的县市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将约谈其政府(管委会)相关领导,连续三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将进行问责。
(三)秀美系列考评。继续开展创建秀美系列活动,年终评选“创建秀美县城工作先进”1 个、“创建秀美乡镇工作先进”10个、“创建秀美村庄工作先进”20个,农村文明家庭50至100户,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3万元、2000元。
附件:岳阳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岳阳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项 目考 核 内 容 计 分 方 法
保障机制
(20分)有组织机构。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门班子全力抓,村组明确1名抓环境整治工作的专职人员(5分)每发现1处不符要求扣1分
有经费投入。县市区、乡镇、村各级都有经费投入,每季度都有资金用于整治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和以奖代投;建立了县乡村户四级投入机制,县乡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到村的环境整治经费不低于每村2万元,村集体每年投入不得低于1万元,受益农户由村民理事会按一定标准分摊垃圾清运费(5分)当季度没有资金投入的扣3分
有整治规划、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等。每季度都有计划地开展整治工作(3分)无规划、方案、办法的扣1分,未按计划开展整治工作的扣2分
县市区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创新做法,经专家认定、达到示范领先水平的予以加分,对因行动迟缓、工作标准低等因素被市级领导批评、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予以减分省、国家级权威部门、主流媒体认可宣传的分别加计0.5、1分/条。工作被市级领导批评和主流媒体不认可曝光的,分别减计0.5、1分/次、条。加减不超过10分
宣传发动有措施。有入户宣传资料,县市区媒体有专栏,每月发稿不低于8条,向上级媒体(报社、广播电视等)每月送稿件不低于4条,每月编发简报1期以上(3.5分)无入户宣传资料及县市区媒体无专栏的扣1分;每月发稿每少一条扣0.1分
有信息台账。工作档案齐全,数据、材料上报准确及时;每月向市新农村办提供整治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3.5分)迟报、漏报一次扣0.2分,数据、材料每错一处扣0.1分
项 目考 核 内 容 计 分 方 法
整治效果
(80分)清洁家园
(5分)庭院杂物无乱放、房前屋后无垃圾、墙面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等现象(3分)每发现1处(张)扣0.5分
畜禽养殖与人居住分开较远,且畜禽粪便都已无害化处理(2分)每发现1处未分开或未无害化处理的扣1分
清洁水源
(5分)无工业、矿业、生活和规模养殖污水直排现象(2分)每发现一起污水直排现象扣1分
清理疏浚河、渠、沟、塘,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2分)水面有垃圾和漂浮物的,每处扣1分
无乱采砂石、淘金现象(1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清洁田园
(5分)严禁焚烧山边田埂杂草、稻草(2分)每发现一处扣0.1分
农田无农药、化肥等包装物和废弃农膜(3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清洁能源
(5分)使用清洁能源(沼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节能环保(省煤、省电、省柴)等新技术,覆盖率达60%以上(5分)抽查10户,6户合格为满分,低于6户每少一户扣1分
项 目考 核 内 容 计 分 方 法
整治效果
(80分)无裸露垃圾
(10分)彻底清除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地段、农户房前屋后的垃圾,无裸露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引导农户实行鸡鸭鹅圈养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无污水乱流
(10分)疏通阴沟、下水道,保证沟渠畅通;农户厨房、卫生间、畜禽栏舍的污水向管道和沟渠排放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无乱堆乱放
(10分)清理、整齐堆放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杂物;定期对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杂草进行修剪或铲除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有卫生设施
(10分)农户聚居区按照就近、方便、需要的原则建设垃圾池(屋、箱);村有垃圾分拣分流过渡贮存的场所,并配有垃圾清运车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有保洁人员
(10分)乡镇、村、组有专职保洁员(配备比例不低于人口总数的0.2%),辖区内公路、沟渠等公共场所有专人定期及时清扫;对农户分类集中后的垃圾有专人定期及时清运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有管理制度
(10分)村组和农户都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区,建立了责任制。县乡两级每季度对乡镇和村环境整治情况组织检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村级每月对组、户环境整治情况组织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实行适当奖罚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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