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3〕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部署工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数据资料。第三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掌握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及产业构成等情况的重大调查,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制定经济转型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议事日程,4月中旬前就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内容与时间、普查的组织与实施、普查的经费保障和普查的工作要求等作出部署,积极稳步推进我市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暨单位清查领导小组。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部署,相应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协调本地的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统一组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普查机制,切实研究解决本地经济普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好本次经济普查工作。
三、搞好宣传发动
各级普查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会同宣传部门共同做好普查重要阶段的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及户外宣传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经济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保障普查工作经费
本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普查工作任务和需要,将普查经费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两员”补贴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各单位在普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五、加强督促检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重,牵涉面广,要求高。各级政府要将普查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对普查重要阶段的工作进度、经费落实及普查工作质量情况进行督查;上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普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全市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岳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暨单位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附件
岳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暨单位清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奇达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林福 市委市政府督办专员
焦铎辉 市统计局局长
李 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方新群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余国祥 市发改委副主任
丁道剑 市商务局副局长
曹克强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书生 市民政局副局长
严 菲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立夫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荣般芝 市编办副主任
陈回院 市国税局副局长
宋继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周 喆 市质监局副局长
何卫宏 市人社局副局长
宋新红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张建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灿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 灿 市招商局副局长
赵海波 市房地产局副局长
宋杰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邓兴亮 市统计局副局长
何 雄 市金融办纪检组长
董艳萍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李 智 市经信委总工程师
谢 卿 市住建局总经济师
罗平原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罗 岚 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统计局,邓兴亮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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