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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化解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54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07-29 17:57 浏览量: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化解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逐步化解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关地区(以下合并简称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分步实施的原则,用3年时间,积极稳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确保1年初见效果,2年巩固提高,3基本化解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具体目标

2014年秋季,城区小学起始年级平均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中学不超过60人。2016年以后,将城区中小学校班额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适度降低班额标准,进行小班化教学。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区域统筹,加快学校建设。

1.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化解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教育、财政、规划、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解决大班额问题。

2.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按照城区发展规划,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在生源较多的地段抓紧建设新学校,着力解决因学位不足造成的大班额问题

(二)扩容挖潜,增加办学能力。

1.扩大城镇学校办学容量。做好生源预测,科学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充分利用好学校现有容量,通过整合、改办学校,合理分流学生。

2.提高薄弱学校办学能力。制定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区域帮扶对口支援规定,提升薄弱学校师资水平,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继续实施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制度,减轻优质初中的招生压力。

3.提升农村学校办学质量。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城镇教师支持农村学校的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坚持阳光招生,促进生源均衡。

1.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6号)相关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在全市铺开,着力解决因择校造成的大班额问题

2.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合理设置班级,均衡编班一是不得以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二是随机编班,实行电脑排位。三是均衡配置师资,随机抽签决定教师任教班级。四是学段内班级基本保持不变。不得依据阶段考试成绩进行动态编班,不得随意调换任课教师或给学生任意调班。五是公示编班方案、流程、结果,接受各方监督。

3.全面实施新学籍管理。充分利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严格转学手续,防止随意转学插班禁止招收寄读生达到省定平均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

4.全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解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指标监测体系,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将化解大班额问题列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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