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潘岳生同志 任岳阳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文斌同志 任岳阳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正国同志 任岳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洪建军同志 任岳阳市财政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
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岳阳军分区、市纪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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