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15年度深入推进“三提升”主题活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岳政函〔2015〕42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4-15 16:10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以下简称“三提升”)主题活动,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函〔2013〕57号)、《关于深入推进“三提升”主题活动的通知》(岳政函〔2014〕41号)精神,现就2015年有关重点工作明确如下:

一、推进《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项目标任务一名牵头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套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

二、推进新增长极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把岳阳打造成湖南新增长极行动方案(2015—2020年)》要求,围绕建设新增长极的目标,按进度狠抓工作落实。要全面实施“621”行动(6大战略、20项工程、100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部相关厅(委)支持岳阳打造全省通江达海新增长极措施的通知》(岳办〔2015〕7号)精神,认真抓好具体项目、政策的对接和贯彻落实。

三、推进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市政府明确的“双百工程”、“135 工程”、产业帮扶、民生实事项目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快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四、推进市政府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领导批示(交办)工作落实。市政府重要文件和会议部署的决策事项、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在收到文件和会议纪要、领导批示3个工作日内签批,5个工作日内研究工作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未明确办理期限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反馈。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决定事项,市政府督查室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督办(交办)函,15个工作日内督查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五、提高请示性公文处理效率。部门单位呈送市政府的请示件,一律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市政府办公楼411房)统一受理、登记,呈送至市政府领导批阅。市政府分管领导应在10个工作日内批示。对批转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在批示中明确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应按照领导对批示(交办)件的办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明确办理期限的,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办结并反馈。

六、畅通民情诉求渠道。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畅通“市长信箱”、市长社情民意速递、12345公众服务热线、信访接访、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等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做到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办理、百分之百反馈,构筑民情直达“绿色通道”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全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按照“三清单一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投资项目目录),加快简政放权步伐。要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着力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市“三提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三提升”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半年度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年底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纳入市委市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评。对“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予以行政追责。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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