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岳阳市发改委 2022-12-12 09:23 浏览量: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我委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委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宣布《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和未进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12   


附件: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文号

1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

2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

岳发改价服〔2017〕519号

3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岳发改价费〔2021〕72号

4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岳发改价费〔2021〕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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