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17号)

市政府办 2020-09-28 10:49 浏览量:
YYCR—2020—0100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6日

岳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为全市经济提质、增速、转型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得到持续有序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认同感明显增强。

(一)办学水平持续提升。省级以上示范性优质中等职业院校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二)育人质量显著提高。逐步形成具有岳阳特色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全面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稳步推进。“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大幅度提升。

(三)多元办学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日益健全,产教融合型企业不断涌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

(四)服务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实现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五)坚持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有关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职业院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实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培养德技双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完善岳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强化县市区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公办中职学校办学投入,凡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市区,必须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职学校。高标准建设好岳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建设标准评估审核机制,积极推进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持续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加强卓越高职院校和特色专业群建设,支持高职院校“双高”建设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积极推进岳阳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支持优质中职学校与相关高职院校合作,依托特色专业开展中高职贯通教育。

(七)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鼓励县市区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职教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向城市、园区集中。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加快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行步伐,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互衔接,鼓励定向培养,启动企业学校招生招工一体化试点。鼓励技能大师在职业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鼓励院校名师在企业设立“名师工作站”。鼓励以校企合作等模式,依托行业骨干企业试点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八)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双带头人”和“四有”好教师。健全“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人事制度管理模式,建立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职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实施名师工程建设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设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每5年不少于6个月,或每2年不少于2个月;新入职专业教师不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前3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半年以上。定期开展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

(九)建立多元办学格局。推动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同级财政可以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给予支持。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将规模以上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民办职业院校办学行为。

(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积极参加高质量职业培训,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

(十一)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课程标准、专业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职业院校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特色专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补贴。支持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等开展国外研修访学,重点加强“一带一路”职业教育交流合作。

(十二)提升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适应岳阳大城市建设需要,对接岳阳新兴优势产业链,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提高应用技术研发与科技创新能力。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办学模式,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依托职业院校大力开展企业在职职工、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贫困家庭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提升社区教育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三、保障措施

(十三)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

(十四)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统筹现有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确保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0元/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年。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扶持。经费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支持校企合作。完善职业院校学生资助制度,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

(十五)健全职业教育质量督导评估考核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职业教育年度报告制度,全面推进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定期督导评估制度、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和职业教育视导制度。将职普比大体相当和生均拨款政策的落实、办学绩效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作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十六)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创造平等就业环境,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技能大赛成绩突出人员的表彰奖励力度。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树立岳阳现代职业教育良好形象,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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