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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岳阳楼区人民医院等三家医院执行医疗服务二类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7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

 

岳市价函〔2013〕10号

 

关于同意岳阳楼区人民医院等三家医院执行医疗服务二类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相关医疗单位:

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我们组织考核小组对岳阳楼区人民医院、云溪区人民医院和平江县妇幼保健院的价格等级进行了考核评定。经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批准,同意上述三家医院执行二类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上述三家医疗机构执行新的服务价格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和价格,严格内部价格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