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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物价局关于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心理健康卫生项目收费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10-17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

               
岳市价函〔2013〕15号

 

岳阳市物价局关于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心理健康卫生项目收费问题的批复

 

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关于核定岳阳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心理健康门诊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医院心理健康门诊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湘价服〔2002〕230号文件规定的三类价格执行(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你中心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严格执行本批复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再报我局重新审定后,方可继续实施收费。

附件:岳阳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心理健康门诊治疗项目及标准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5月2日

附表:

 

岳阳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心理健康门诊治疗项目及标准

 

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说 明

311503008

行为观察和治疗

8

 

311503009

冲动行为干预治疗

10

 

311503015

感觉统合治疗

20

 

311503018

音乐治疗

2

 

311503019

暗示治疗

40

 

311503020

松驰治疗

2

 

311503022

听力整合及语言训练

3

 

311503023

心理咨询

40

每次40分钟

311503024

心理治疗

16

每次40分钟

311503026

催眠治疗

40

 

311503028

行为矫正治疗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