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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统计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7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


岳市价函〔2013〕20号

 

关于核定统计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统计局:

你局《关于收取统计教育相关费用的请示》收悉。依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2006年47号文件精神,经市纪委批准,市财政立项,我局在严格成本审核的基础上,现就收费办班的具体事项作如下批复。

一、收费标准:统计中级职称培训420元/人.期(含考试100元,每期七天);统计从业资格培训400元/人.期(含考试费100元,每期九天);统计继续教育培训220元/人.期(每期六天)。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

二、收费办班的培训对象为各行政机关和事业性单位的统计从业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参训不得收费。

三、本批复有效期一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四、按岳政办发2012年10号文件的规定缴纳价格调节基金。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