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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10-17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

 

岳市价函〔2013〕30号

 

岳阳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湖南石油化工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价格的批复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你校《关于调整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规定,经我局成本监审价审委员会集体研究,现就你校学生公寓价格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生公寓住宿严格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住宿生活用品。

二、学生公寓价格标准为每生每年二类公寓1100元,三类公寓900元,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跨学年预收。

三、你校要不断改善学生公寓住宿条件,加强公寓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四、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实行亮证收费。

五、此批复自2013年秋季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到期重新申报。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