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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岳阳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10-18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


岳市价函〔2013〕32号

 

关于核定岳阳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培训

 收费标准的批复

 

岳阳市外国语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再次请求批准外国语实验学校培训收费的报告》收悉。鉴于你校执行我局岳市价行审〔2010〕36号文件以来社会各方面反映较好,使英语教育成为了你校的特色教育。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教〔2009〕9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你校有关英语培训续批如下:

  一、对自愿报名就读你校的社会人员和学生,必须由报名者本人填写自愿申请表方可参加英语培训。

  二、对自愿参加你校外语培训的对象,收取培训费200元/生·期(每期培训不得不少于80课时)。参训对象因实际情况需退转学的,其培训费按剩余课时(2.5元/课时)退费。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和使用规定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