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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模拟考试(科目三)训练及场地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10-23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

 

岳市价行审〔2013〕25号

 

 

岳阳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机动车模拟考试(科目三)

训练及场地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

        你单位《关于请求核定机动车模拟考试(科目三)训练及场地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1〕97)规定,经研究同意核定你单位机动车模拟考试(科目三)训练及场地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

一、驾驶人或考生租用你单位场地和考试车辆进行模拟考试(科目三)训练的,必须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签订协议,依约提供服务,方可收费。无委托协议或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均不得收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驾驶人或考生进行训练和收费。

二、机动车模拟考试(科目三)训练及场地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80元/人.次.段,大车120元/人.次.段。连续训练二段的,第二段小车60元/人,大车100元/人。小车每段三公里,大车每段十公里,训练内容为科目三全流程。

三、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同时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价格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再报我局重新核定。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