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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华容县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3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


岳市价〔2013〕85号

 

 

关于调整华容县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华容县物价局:

你县《关于调整我县天然气供气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文件规定,现将你县非居民车载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4.30元/立方米调整为4.88元/立方米,其中含0.03元/立方米的价格调节基金。

二、车用气(CNG)销售价格由4.60元/立方米调整为5.05元/立方米。调整后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与购进价之间的价差扣除CNG加气站的合理购销差价后形成的收入,计入价格调节基金专项存储,统筹用于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所发生的补贴支出。

三、你县使用增量气所发生的成本较高,应利用价格调节基金的手段进行调节。

四、你县在加强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政策宣传解读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行业的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确保国家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