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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物价局关于湘阴县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10-23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


岳市价〔2013〕86号

 

岳阳市物价局关于湘阴县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的批复

 

湘阴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用气、车用天然气价格问题的请示》(湘阴价[2013]2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你县车载非居民用气价格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为5.10元/立方米(其中含0.03元/立方米的价格调节基金)。

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90元/立方米。调整后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与购进价之间的价差扣除CNG加气站的合理购销差价后形成的收入,计入价格调节基金专项存储,统筹用于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所发生的补贴支出。

车用气价调整后,你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高度重视气价调整对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密切关注行业动向,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出租车行业的稳定。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