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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龙骧神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岳阳至大通湖客运班线票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10-30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


岳市价行审〔2013〕36号

 

关于核定龙骧神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岳阳至大通湖客运班线票价的批复

 

湖南省龙骧神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核定我司岳阳至萧山客运班线票价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汽车客运价格监管办法>的通知》(湘价商〔2009〕33号)有关规定,现就你公司新增岳阳至大通湖公路客运班线票价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司省际客运班线岳阳至大通湖高级车全程票价39元。

二、上述票价为最高限价,具体的分段票价见附表,分段票价表要在营运车辆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客运企业可视客运市场情况确定折扣幅度(折扣后票价不得低于运输成本)。票价中没有计算燃油附加费,具体收取标准按《湖南省汽车客运价格监管办法》(湘价商〔2009〕33号)、《岳阳市物价局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道路客运车辆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岳市价〔2011〕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儿童票及优待票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执行新的道路旅客运输儿童票及优待票规定的通知》(湘交运管〔2009〕409号)文件执行。

四、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岳阳市物价局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