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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出首份古树《司法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4-08-26 信息来源:岳阳日报 作者: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林业局和平江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共同为平江县三市镇天湖村的2株古樟树发布《司法保护令》,旨在通过司法之力守护绿色“活化石”。

  古树名木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岳阳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入库古树共计7072株,包含一级古树227株、二级古树975株、三级古树5865株、名木5株、古树群43处。

  平江县三市镇天湖村的2株古樟树相伴而立,树龄分别为2000余年、200余年,分别属一级古树、三级古树。其中树龄2000余年的古樟树高30余米,树冠投影面积达1600余平方米,2023年入选“全国最美十大樟树”。

  据悉,此次发布的《司法保护令》,针对保护这2株古樟树,提出了四项禁止事项,即禁止擅自移植、采伐古樟树;禁止攀树、折枝、挖根、剥树皮、注入有毒有害物质,在古樟树上刻画、钉钉、悬挂重物或者以古樟树为支撑物;禁止在古樟树生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修建道路、敷设管线、架设电线、挖坑取土、采石取砂、非保护性填土、动用明火、倾倒污水垃圾、堆放和倾倒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其他损害古樟树及其生境的行为。

  “什么是古树名木?”“为什么要保护古树名木?”“如何来保护古树名木?”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干警与村中的孩子们同坐在古樟树下,向其讲述林木古树保护的法治知识,科普古树名木的重要价值,呼吁大家共同保护珍贵的林木资源,监督《司法保护令》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