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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

发布时间:2024-08-19 信息来源:岳阳日报 作者:

  记者日前从人社部门获悉,凡在我省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027元,上限调整为20133元。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23年湖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11元,并以此确定月缴费基准值。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缴费基准值(6711元/月)的300%、60%确定。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月缴费基准值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合适的申报,缴费基数从4027元至20133元不等。适用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社保缴费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息息相关。换言之,参保者的缴费水平,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上调后,每个人的社保费不一定会增加。据悉,缴费基数上下限,仅涉及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参保职工及单位。如果参保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且处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那么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职工社保费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