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号码如何构成?

来源:市国税局2014-01-06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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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为身份证件号码加2位顺序码。已经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识别号为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