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收款机购机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市国税局2014-01-0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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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控收款机推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国税函[2008]342号)文件规定,可列入税控收款机购机费用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按规定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初始购机费用;

(2)与标配主机共同使用的扫描枪、手写板、钱箱等选配件费用;

(3)税控收款机用户为实现远程抄报税而购置的税控IC卡读卡器、电话报缴终端等设备费用(不含打印机、电脑);

(4)税控收款机用户按年交纳的服务费(各中标企业已将服务费统一下浮至18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