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车辆,纳税人如何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来源:市国税局2014-01-08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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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文件规定,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