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局李局长答记者问(七)

来源:市房地产局办公室2010-1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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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相信也是房产局的热点工作之一。在物业管理工作上,房产局作为管理机构的角色,我们是怎样加强物业管理的宣传,使物业公司和业主都能依法办事的呢?

李大元:由于工作难度大、社会涉及面广、管理类型多、群众要求高,物业管理问题的确是当前的一大社会民生焦点问题,也是我市房地产工作的难点问题。我市物业管理起步于1996年。十多年来,我局一直把它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我市的物管行业,无论是产业规模、管理方式还是服务水平等,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全市有物管理企业180家、物业小区842个,管理面积2566.36万m2,行业从业人员达9843人。服务对象涵盖了住宅、机关、商场、医院、企业等,服务方式初步实现了人性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我们十分重视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主业和企业的依法办事、维权意识。一是通过系统外媒体宣传。国家和省、市每出台一部新的行业法规政策,都会通过报刊杂志和电台网络向老百姓广泛宣传。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或修订,《省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的实施,我们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二是利用系统内部媒体宣传。以我局自己开办的《岳阳房地产》杂志、《房地产信息网》为载体,向广大机关单位、开发企业、物管企业宣传介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受理业主投诉、咨询。三是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每年开办一到两期物业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进他们管理服务的法律法规意识。四是通过挂图宣传。凡新成立物业公司,我们都要求其在办公地点或所管小区醒目处张挂《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图纸。此外,我们还广泛利用答记者问、反馈处理媒体曝光问题等形式,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