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何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来源:市残联2014-01-09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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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将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及从业残疾人员等情况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年审。 

(2)用人单位办理年审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上年度劳动情况表中的102表复印件(无102表的用人单位须提供上年度1月、6月、12月职工工资表),有残疾职工的应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进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