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如何进行举报投诉?

来源:市人社局2014-01-09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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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举报人应当提供所举报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地、主要负责人名称等必要信息以及存在违法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依法鼓励实名举报,承办人应对举报人保密。 (2)投诉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诉文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其中,投诉文书应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并详细陈述投诉请求及理由,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工号牌、工资单(条)、押金收据以及证明投诉内容的相关证明资料。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应当推荐代表投诉。投诉人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承办人(举报投诉窗口值班监察员)进行必要书面记录,并由投诉人确认。 2、办理时限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案件处理时限原则上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