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市人社局2014-01-09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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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⑴、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⑵、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⑶、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⑷、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的;⑸、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⑹、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