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保局对市政协第七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环保局   2015-11-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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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总发委员:

您好!您在岳阳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奋力打造湖南通江达海的新增长极,应先强化城陵矶环境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您提出的“市环保部门对城陵矶地区的空气质量进行严格监控和测评,对排污企业进行严肃检查和治理,要求各企业严格遵守排放标准,适度改善城陵矶现有的居住环境”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背景情况

城陵矶是我市工业最为集中的老工业区之一,区内分布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含动力事业部、己内酰胺事业部、化肥事业部、壳牌公司)、益海嘉里等大型央企或规模企业。周边区域属于城郊、厂地结合部,由于历史原因,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功能区混杂,脏乱差现象突出。如您所说,确需“统筹谋划,综合治理”。

二、城陵矶地区空气质量监控情况

目前,我市共设6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设于经开区、南湖风景区、城陵矶、云溪区、君山区、金凤水库,均采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监测。监测项目为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和一氧化碳6项。目前,其监测结果已向社会公开,并已纳入全国重点城市考评和全省14个地州市考评体系,环保部、省环保厅按月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极受市“四大家”领导重视和广大市民关注。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率排全省前列,属于较好水平。监测数据表明,城陵矶区域空气质量总体满足功能区质量标准要求,但城陵矶点位综合指数居前,污染程度较其他区域为重,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您的提案对城陵矶区域空气质量的担忧是符合客观情况的。

三、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达标排放情况

工业污染防治是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管的主战场。城陵矶区域是我局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域内大型企业是我局环境监管重点对象。特别是国务院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后,污染减排已成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对我市工程减排项目现场核查至今都是“常态”。因此,近几年来,区域内企业环保投入娄创新高,初步估算,从2007年以来,就几家大公司新建或升级改造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投入近12亿元。如: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三期6台机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动力事业部3台220蒸吨和1台240蒸吨锅炉全部完成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排烟系统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联网,随时可以调看数据;己内酰胺事业部新建了火炬焚烧装置,火炬高度95米,工艺废气或非正常状态排放的废气经火炬焚烧后,再排入大气。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己内酰胺事业部新建了硫回收装置,在实现污染减排的同时,含硫化氢尾气得到资源化回收。岳阳市政府被评为湖南省“十一五”污染减排先进集体,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目前,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组烟气、巴陵分公司动力事业部锅炉烟气均执行最严厉最新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四、提案办理情况

1.齐抓共管、转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局面。空气质量好坏,是多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工业污染源排放只是影响因素之一。建筑施工扬尘、垃圾焚烧、秸秆焚烧、黄标车淘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渣土运输、船舶尾气等都终将影响到空气质量。今年,我局成立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了有省级专家和市气象局专家参加的全市空气质量会商会,4次召开局各业务科室、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环保分局局长及监察大队长参加的全市空气质量分析会、整治调度会。分管市长带领发改、工信、住建、城管、公安、交通、农业、气象、海事、商务、财政等十多个市直部门负责人到我局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召开座谈会,会议就建筑施工扬尘、垃圾焚烧、秸秆焚烧、黄标车淘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渣土运输、船舶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理清了部门职责。近期,市政府将出台《岳阳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该规定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齐抓共管格局正逐步形成。

2.着力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政府《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工作步骤,着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继续实施铁腕治污抓整治、铁腕执法抓关停。截止6月底,已对全市939家企事业单位和9个工业园区进行了隐患排查。全市取缔或申请关闭企业14家,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停止建设企业144家,立案查处36家,完成整改验收企业73家。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已将5人移交公安行政拘留。正在办理移送案件2起,已提前刑拘4人。

3.着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国家9部委联合连续8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每年都明确了整治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促进了环境监管水平的提高,有效地解决了一系列热点、难点、焦点环境问题。2013、2014年省环保厅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大力推行环境监管计划执法,使环境监管常态化。我局按照计划执法规定,每月对企业都要进行现场监察,并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暴雨行动、突击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立案查处。今年,我局和市纪委、市监测中心开展了3次零点行动。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烟气自动监测系统损坏不及时修复行为下达了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6月15日前完成修复和在线设备的更换。同时,我局还加大了洞氮等大型企业的检查,上半年对大企业下达监察文书5份,下达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4份。

4.推广清洁能源,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我市中心城区率先在全省实施“蓝天工程”,并于2013年底,全面完成中心城区4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取缔三年行动计划。共取缔或清洁能源改造锅炉50台,135.5蒸吨,以奖代补环保资金271万元。2014年,又按规定启动了淘汰全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完成燃煤锅炉改造项目39个。正在实施的其他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16个。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负有历史使命和责任,我们将结合岳阳实际,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可以深呼吸的城市”、“水墨丹青岳阳”为己任,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强部门联动,为岳阳经济社会发展,为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出应有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的真知灼见。

2015年6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周兴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旭 0730-887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