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保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市环保局   2017-09-2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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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景毅、李信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扰民餐饮饭店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我局在餐饮油烟监督管理、环境污染整治等方面的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岳阳中心城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或“上住下商”的商住楼底,油烟污染直接影响着居民生活质量。长期以来,餐饮业基本没有进行环保部门的前置审批,环保部门无法从源头上进行有效监管。许多摊点整治后死灰复燃,新开的餐饮店不断增加,致使油烟扰民现象有增无减。2016年,我局12345市长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两个投诉平台接到此类投诉342起。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有效防治餐饮油烟污染,从2016年以来,我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了一系列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整治行动,逐步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餐饮行业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在餐饮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方面按照审批制和备案制进行管理。对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餐饮门店,要求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评价,实现公众参与,主动征求周边居民的意见,并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餐饮门店,要求其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目前,我局已将选址在环境敏感地段、开设6个基准灶头以上的规模餐饮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作为重点,纳入环评审批管理对象。

二、餐饮行业污染防治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餐饮店大都规模小、投资少,再加之餐饮业主环保意识淡薄,只顾经济利益,追求低投入、高产出,大部分餐饮店都没有安装必要的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给环保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为了还老帐,不欠新帐。一方面,我局审批部门依据餐饮店所处地段、建设规模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对需要审批的新建餐饮店在环评批复中明确提出应当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及运行处理要求。另一方面,我局监察部门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改正。实行备案管理的新建餐饮店,根据其备案情况,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

三、餐饮行业检查整改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省政府《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湘政办发〔2016〕3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2016年出台了《岳阳市餐饮行业油烟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求质变”的工作目标,部署了专项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并列入到各单位年度考核任务。方案明确了2016年年底前,全市各建成区全面启动餐饮油烟整治工作;2017年底前,全市各建成区基本完成餐饮单位油烟治理;2018年,制定并实施餐饮业油烟排放长效管理机制。专项行动由市人民政府牵头,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业主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重点完成辖区内规模较大的餐饮店(6个基准灶头以上)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安装与污染物排放规模相匹配的、国家环保认证的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对城市主要街道、敏感点周边、群众投诉强烈的餐饮场所及户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餐饮摊点依法整治或予以取缔。至去年底,岳阳楼区环保分局已督促岳阳大酒店等12家餐饮企业完成了整改,对于一些夜宵一条街如学院路、炮台山、八中等地,已联合楼区政府城管办、食药局进行执法;南湖环保分局对求索路以南、环南湖、美食街等处的餐饮酒店进行了摸底,对明月楼等3家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酒店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经开区环保分局已对辖区内维多利亚大酒店、民族餐厅等餐饮单位的燃煤锅炉进行拆除,督促规模餐饮企业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新上油烟净化器、油烟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尤其是夏万路社区的20多家餐饮门店,经过整治,改变了过去出店经营、油烟直排、环境脏乱差形象,达到了“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管理基本完善,操作基本规范”的要求,成为我市油烟治理的示范工程。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加强与城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席会议、突出问题督办、信息互通共享等运作机制,实现“源头控制污染、事中联合执法、事后追踪监督”。对治理无望的予以取缔,对污染较重的进行限期治理,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油烟净化技术,努力改善城区的空气环境质量。

二是全面规范,全面整治。对住宅小区附近的餐饮业,要求配置餐饮业专用烟道、污水排放设施,安装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对已开办的餐饮业服务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强化监管和巡查,对设施不到位、污染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加强对无证无照、店外设摊和占道经营等餐饮项目的排查、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投诉较多的重点小区、重点道路的餐饮业,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活动,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标准建设、正常有效的运行、按期保养维修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服务力度。

三是依法依规,从严执法。配合新环保法的实施,对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污,尤其是对擅自停运处理设施的超标排污单位以及违反“三同时”的餐饮店严惩不怠,震慑违法排污,树立环保权威,确保环境质量。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8日

承办负责人: 徐  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1397300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