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残疾人联合会拟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与人数
市残疾人康复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康复管理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岳阳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行政编制(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自愿转为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管理八级及以下)。
三、选聘人员条件
(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残疾人事业;
3.适合男性,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5.具备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为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运动与康复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具有两年及以上医疗卫生、康复管理或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相关工作经验;③具有医师资格证;④具有初级及以上康复治疗师资格证;⑤具有初级及以上辅助器具工程师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经公开选聘进入市残疾人康复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须在所选聘单位工作满五年。
2.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均计算到2017年5月31日。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15日8:00—17: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市残联教就科(岳阳市经开区白石岭南路158号5楼,联系电话:0730-8708358)。
报名时,报考者须递交签署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的《岳阳市残疾人康复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二份,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及复印件请使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二)资格审查。市残联严格按照选聘干部基本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到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取《准考证》;达不到3:1的,取消选聘计划。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系命题考试,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2名人员进入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至选聘工作结束。
(四)考察、体检。根据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1名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如再相同,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参加工作时间较长者优先。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查阅核实本人档案。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或考察中,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最多各递补一次)。若出现等额面试的情况,则取消选聘计划。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五)讨论决定。市残联根据参考对象的考试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1名拟调入人员。
(六)公示与调入。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岳阳红星网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入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聘对象。拟选聘人员分配到市残疾人康复管理服务中心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入手续。如有跟班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公示和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实行递补。
报考人员报名至选聘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正式调入人员,其住房、家属工作均按市委办、市政府办[20O3]119号文件第二条中关于“用人单位不负责安排拟调人员配偶的工作,不负责安排个人住房”的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选聘纪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4.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5.放弃选聘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本公告由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有新规定,另行通知。
附件:岳阳市残疾人康复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