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2009年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来源:市政府办2010-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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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经研究决定,岳阳市云溪区公开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对3个科级领导岗位进行单位内部竞争上岗。

一、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及范围

1、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2、区厂地协作协调岳化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3、区厂地协作协调长炼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4、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实职干部1名;

5、区物价检查局局长1名(副科级);

6、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

7、乡镇副科级干部7名。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面向全市和中央驻岳企业公开招考;其它职位面向本区公开招考,其中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实职干部、区物价检查局局长、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3个职位面向本单位内部竞争上岗。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规定,且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

1、报考云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化工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化工生产或安全监督工作三年以上,38周岁以下( 1971年7月1日 以后出生),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环评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职称的,笔试成绩加5分。

2、报考云溪区厂地协作协调岳化局副局长、厂地协作协调长炼局副局长2 个职位,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8周岁以下( 1971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区派一支书和本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本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两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含“八派”工作经历),本区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

3、报考乡镇副科级干部(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8周岁以下( 1971年7月1日 以后出生),本区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乡镇现任兼职纪委副书记和区派一支书报考本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笔试适当加分,每任职1年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4、报考云溪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实职干部、区物价检查局局长、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等3个职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本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

三、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任职等程序进行,由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公选公告由区公选办在《岳阳晚报》、岳阳红星网和云溪党建网上发布。

①报名时间:2009年7月25日—8月7日。

②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干部办(区政二办公楼702室),联系电话:8415031。

③报名办法: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请到区委组织部干部办领取或到云溪党建网下载,需用16K纸张打印),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本区报考者需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区外报考者需持县(处)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公选和试用期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进行内部竞争上岗的3个职位,先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民主推荐。

④其他事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到区委组织部干部办领取,统一领取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统一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上午8:30。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确保公选质量,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0:1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比例的职位由区公选办研究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记分,笔试内容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公共科目和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按3:1 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体检。考察前对入围人选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排名顺序依次替补。

5、组织考察。按2:1 的比例,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放弃该职位选拔。

6、讨论决定。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提出任职初步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议决定各职位任职人选。

7、公示和任职。为确保公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将公示程序贯穿于每个环节,应试者的笔试、面试成绩,考察人选以及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任职人选均在区内公示公告。

经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区委成立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杨昆、陶伟军、丁新华、熊永初、丁卫等同志组成。杨昆同志任组长,陶伟军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组织部干部办),熊永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相关考生取消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由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0-8415031,网上查询:云溪党建网。

                                                                                  200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