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组发[2011]15号
市直机关各相关单位党组(党委),中央、省驻岳企事业单位党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2011年至2012年继续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中央、省驻岳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中抽调一批党员干部组成工作组,集中到10个县市区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60个村开展新一轮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建设扶贫工作。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对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必须作为长期历史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农业,关心支持农村,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要求各派出单位认真落实重视基层、加强基础的要求,把继续抽调机关干部驻村开展建设扶贫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队员抽调任务,为扎实推进新一轮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标准,认真做好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工作。这次从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岳单位抽调94名干部,其中处级以上干部5名(名额附后)。具体抽调条件是: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吃苦精神;年富力强,有较强工作能力,熟悉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副科级以上级别。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在此基础上,由政工人事科根据抽调工作队员的数量、条件确定名单,再由党组(党委)决定;也可以发动机关党员干部自愿报名,由政工人事科从中挑选符合条件、比较优秀的干部,由党组(党委)研究决定。市直机关不得从下属企事业单位抽调工作队员。各单位将名单确定后,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委四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及传真:8889357)。
三、加大投入,切实履行帮扶单位工作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国家重点科研院校、军队和武警部队均应参加定点扶贫工作,承担相应的定点扶贫任务。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将建设扶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帮扶村进行重点扶助,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由分管政工的领导同志负责,日常事务由政工人事科承担。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帮扶工作列入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深入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实地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和生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将把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工作列入民本岳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一是要鼓励工作队员安心农村工作。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驻村工作队员其它工作任务,也不得中途更换队员。要鼓励工作队员安心农村,扎实工作,督促其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二是要经常了解驻村工作队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所有待遇与机关干部一视同仁,不得降低。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驻村工作队员,单位要给予重用、提拔。三是及时足额支付工作生活补助和有关费用。驻村工作队员在乡村工作期间,由所在单位按岳市财行字(1997)19号文件《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差旅报销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补助。驻村工作队员不得在乡、村再领取生活补贴,不得在乡、村报销手机话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各单位应为工作队员提供必要的下乡工作用品,并按机关人员的标准拨给一定的办公、学习费用。工作队员原则上每月在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两次。重大节日回城区的交通费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单位报销。四是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各派出单位要督促工作队员建立下拨资金使用专账,定期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督促定期予以公开。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岳阳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