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从2013年1月1日起,在我市举行的各类人事考试(含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第一代身份证将不能作为考生参考身份证明的有效依据。请尚未办理新身份证的考生及时办理,以免耽误考试。
特此通知。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二O一三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