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17年信访工作要点

来源:市信访局办公室2017-04-06 11:46
浏览量:1|| | ||

2017年,全市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在“强基础、抓重点、创特色、促落实”上持续精准发力,深入开展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和责任追究,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力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坚持强基础,全面提升基层信访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和完善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继续推行信访信息预警报送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初始。继续开展争创“三无”(无进京越级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县市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湘办〔2016〕47号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畅通和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重视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信访工作平台。继续推进县、乡、村来访接待场所建设,完善基层信访工作制度,配齐配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确保群众信访诉求有地方反映、有人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积极推进“群众工作站+网格化”的做法,推动群众工作网络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基层信访业务工作。严格落实湘信办发〔2016〕29号有关信访业务工作的网上办理程序,强化与有权处理部门的工作对接,确保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责任明确、衔接畅通。全面推进信访事项简易办理程序,按照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以及市信访局《关于做好信访事项办理提速提质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办理的信访事项,加快流转速度、缩短办结时限。加强对信访基础业务的检查、指导和通报力度,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加大对群众满意度评价的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用满意度评价结果倒逼改进工作。全面落实诉访分离、依法逐级走访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通过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基层信访工作水平。

二、坚持抓重点,全面落实信访事项“事要解决”

(四)全面实行“网上信访”。进一步扩大湖南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覆盖和应用范围,特别是推动系统向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所有信访事项在网上流转,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确保信访事项依法依规按程序受理办理。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信箱接入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市、县两级联通的视频信访系统,引导和方便群众依法就地反映诉求。推动信访信息系统与“一网一微一端”平台的深度融合,形成“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工作模式。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涉法涉诉、非法集资、房产开发、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既治标、又治本的要求,控增量、减存量的目标,切实推动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及时控制,信访问题妥善化解,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有效稳控。加强信访问题实地调查研究以及信访信息数据整合共享、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从总体信访形势、重点信访领域中发掘源头性、深层次原因,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六)切实推动信访积案“清零”。开展“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对市、县两级信访积案进行全方位排查梳理,做到“底数清、责任清、措施清、结果清”。对已经化解的,要巩固工作成效,对尚未化解的,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推动“案结事了”。开展“进京非访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矛盾排查、信息排查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难点问题、信访老户问题化解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稳控力度;进一步加大接访劝返工作力度。要重点推动一批进京上访老户息访息诉,确保实现全市进京非访登记同比下降10%的目标。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切实加强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的研究指导和协调处理,发挥专项工作小组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牵头处理作用,严格落实信访事项的主办和协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管好用好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确保资金按程序审批,按规定使用,促进问题有效化解。

(七)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深入落实省委政法委等五部门出台的湘政法〔2014〕14号文件,开展“信访行为依法规范”专项行动,加大赴省进京重复访、集体访和长期在京滞留、失控重点人员的治理工作力度,加强依法打击处置和反面警示教育,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严格贯彻落实《关于非正常上访市委、市政府行为应急处理工作办法》,确保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抓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宣传,加大“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的宣传力度。坚持以案释法,对处理涉访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树立“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不合理诉求得不到支持,违法行为将受到追究”的正确导向。

(八)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中央、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聚集上访、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不发生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负面炒作,努力实现全国特护期期间零进京上访的目标。进一步完善非正常上访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大规模进京聚集应对工作。完善信访预警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对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的工作协调,加大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对象的教育疏导和稳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和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坚持创特色,全面打造群众工作新模式

(九)创新信息舆情掌控机制。完善信访信息排查、报送、调度、化解、反馈工作机制,积极总结经验、拓展思维、补齐短板,增强事前预知能力,提高事中反应速度。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工作,与公安、宣传、网信等部门协调联动,建设信访网评队伍,对易于炒作的舆情事件、已反映到网络的突出信访事件,及时预警,果断处置。

(十)创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创新和完善信访代理、“网访代办”、法律咨询、结对帮扶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机制,组织动员“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五老”人员、社会志愿者等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在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建立专业律师参与日常接访制度,在乡镇、村居推行律师顾问团制度,聘请律师包村、包片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探索借助专业心理咨询力量,对确实存在认知障碍和心理结症的上访老户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帮助信访人打通障碍、疏通心结。

(十一)创新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联合行政力量、社会力量,推动建立专业性、行业性工作机构和社会调解组织,建立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常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由“五老人员”牵头组织的调解工作机制以及特殊群体内部自我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凝聚基层矛盾化解的社会力量。

四、坚持促落实,全面推动信访责任落实落地

(十二)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坚持日常督办与统筹督查相结合、网上评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事项督查相结合,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媒体记者、基层代表共同参与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完善“点对点”通报、“一对一”督办等机制,以严格的督查督办推动信访责任落实到位、问题处理到位。将信访工作纳入各级党政机关督查范围,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十三)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实行对县市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岳单位信访工作的考核通报制度,科学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突出对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参评率、满意率的考核,强化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导向。建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实绩档案,确保信访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十四)全面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开展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和信访工作“责任宣传月”活动,深入贯彻中央《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突出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考核责任的落实。推动市、县两级将两个《办法》的学习纳入本级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党校学习内容,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信访工作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联点包案制度和信访工作责任书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本地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领导包案,集中资源和力量推动解决。压实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

(十五)严肃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加强信访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责任倒查和追责力度。强化对引发信访问题或者造成矛盾激化的责任追究,强化对突出信访问题化解稳控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强化对全国特护期和省、市特护期发生非正常上访的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失职失责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追责问责情况视情公开曝光。

五、坚持强队伍,全面提升干部能力水平

(十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讲三创”活动取得的成果,教育引导广大信访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纪律要求和作风规定,推动信访干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党纪国法约束中工作,在内外监督下干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十七)着力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信访干部把握规律、服务大局的能力,发现问题、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把握政策法规、依法办事的能力,综合协调、推动落实的能力。加大对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的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力度,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跟踪分析,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十八)积极塑造良好形象。大力推广信访制度改革成果和典型经验,让社会和群众深刻感受到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付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效。积极开展“我在基层做信访”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报道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塑造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市信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