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来源:市水务局2017-03-3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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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水利系统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水进程,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推进我市水利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新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与水利法治实践相结合,更好地发挥水利法治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和“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提供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水利

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依法治水管水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和水法律、水忧患、水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和水平。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立足于当前的新目标、新形势、新要求,围绕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科学谋划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保障普法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普法任务圆满完成。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水有机结合,在水利法治实践中注重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管理人和管理相对人严格依法开展各项水事活动,提高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针对不同对象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以案治本,加强监督。针对水利系统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以案治本工作,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水平。

二、对象和要求

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水行政执法人员、水行政管理相对人。要坚持以“法律四进”为抓手,增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法律进机关。增强与各涉水单位的交流与协作,组织专门宣传小组送法进部门,大力宣传倡导机关科学用水、和谐用水理念。(调研法规科牵头,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等参与)

(二)法律进学校。组织到中小学校举办“珍惜水资源、节约水资源”专题讲座,通过开展知识问答、现场互动方式,加深中小学生对珍惜水、保护水,实现人水和谐的认识。(水资源科牵头,调研法规科、水政监察支队、团委等参与)

(三)法律进乡村(社区)。结合每年“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开展“水法宣传进乡村(社区)”宣传活动,采取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向广大群众发放印有宣传标识的环保手提袋、盒装纸巾,进行相关水法知识现场解答、资料发放等形式送法到乡村(社区),讲解水法相关规定、饮水安全措施、家庭节水小常识和农业生产节水小知识等,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水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水法律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调研法规科牵头,水资源科、防办、农水站等参与)

(四)法律进企业(园区)。重点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二次供水、河道采砂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同时,通过召开用水户座谈会,向企业赠送水法规宣传画、光碟和水法规知识宣传册,给予节水技改项目指导帮助,促进企业用水观念转变,激励企业主动节约用水。(水资源科牵头,调研法规科、水政监察支队等参与)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法治理念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机关党委牵头,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等参与)

2、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调研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参与)

(二)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和法治考核

3、健全和完善水利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2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年底述职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局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推进局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设置法制宣传小标语。按规定参加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调研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参与)

4、加强水行政执法岗位、窗口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相关水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为主要内容,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水行政法制培训讲座。(调研法规科牵头,水政监察支队、行审科等参与)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载体创新

5、精心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创新形式推进普法工作,做到部门带动、学校推动、党校联动、四进拉动、市县互动、普执促动。(调研法规科牵头,水资源科、水保科、安监科、洞工站、农水站等参与)

6、开展“以案治本”工作,抓好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水利资金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领域或环节开展“以案治本”工作,收集各领域和环节发生的腐败案例,重点从制度和管理程序上分析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找准廉政风险点,找准有关规章制度的漏洞,找准权力运行的风险环节,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廉政意识。(调研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等参与)

7、印制水利法律法规普法教育书籍。针对社会公众、水利干部职工、水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等不同对象,从水资源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堤防管理、节约用水等方面印制针对性强的水利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书籍或者宣传册。(调研法规科牵头)

(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8、开展水资源保护宣传。宣传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及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国家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内容,组织《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岳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的意识。(水资源科牵头)

9、开展河湖保护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及《岳阳市城区水系保护管理办法》、《岳阳市河道水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河道、湖泊、水库及水利工程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公众保护江河湖库的意识。(水政监察支队牵头)

10、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重点针对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防治水土流失的技术水平,进一步推动生态修复和治理措施的落实。(水保科牵头)

11、开展水利质量与安全管理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识,强化水利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从业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安监科牵头)

12、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宣传。宣传《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岳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岳阳市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等法规规章,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的宣传。(农水站牵头)

13、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湖南省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规程》等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加强《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岳阳市防汛应急预案》等学习和宣传。(防办牵头)   

14、开展水行政执法宣传。大力宣传水行政执法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收集全市水行政执法方面的各类典型案例及执法案卷,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水政监察支队牵头)

15、开展小水电安全管理宣传。宣传《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小水电业主的安全生产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减少因小水电引水、截水、排水等产生的水事纠纷和水环境影响。(农电中心牵头)

16、开展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推进河道采砂统一规范管理,创新河道采砂经营模式,维护河道采砂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实现河道采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统一。(河道采砂管理处牵头)

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普法要求,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基础性的工作,市局成立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规划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正文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调研法规科,负责制订全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实施计划,保障规划落实。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门股室牵头负责。

(二)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水利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市局将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科室单位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各县市区水利建设“芙蓉杯”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科室、单位要自觉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积极配合局调研法规科开展水利普法工作。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促进普法责任、管理责任、评查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传播法治精神的过程。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局将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机关预算,确保普法工作正常开展。各县市区也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满足普法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