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2015-03-13 16:44
浏览量:1|| | ||

                                      岳市安监〔201514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屈原管理区、南湖风景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培训检测中心:

《岳阳市安监局201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对照省局、市局计划要求,认真

排查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制定行政执法计划,经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后,于3月底前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并将列入201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一并分类汇总上报。

  二、各县(市、区)局要认真组织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明确委托执法检查对象将乡镇委托执法检查计划统一纳入县执法计划编制,经政府批准后报市局备案。实施委托执法的,各县要对委托检查对象制定专门的抽查计划,统一纳入计划编制。 

三、省、市安监局已经列入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象的,各县局不再将其纳入本级计划,但须按照全覆盖又不重复的要求统筹编制执法计划,做好有机衔接。列入省、市安监局行政检查对象的,不排除县安监局依法履行由当地领导交办、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查处以及监督高温停产等日常属地监管职责,事故统计与考核指标仍按属地口径不变。 

                                                                      2015313

                                   岳阳市安监局201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省局201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2015年度安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安全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与职业病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根据省局年度计划安排和市局实际,市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市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主要负责监管行业(领域)中驻岳中央、省属、市直属企业以及其他部分重点企业(列入省局行政检查计划名单的企业除外)等共60家企业的行政检查;

二是对下级安监机关行政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共抽查纳入县安监局检查对象的企业98家以上;

三是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计划,抽查10家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在安全培训方面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情况

    四是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2015年度执法监察督导工作计划主要根据局授权,负责对直重点行业监管机关和县安监局行政执法进行监察督导检查。

上述四个具体计划附后。

三、计划执行

市局行政检查计划和对下级安监机关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由市局危化科、矿山科、烟花爆竹科和行业监管科(职业健康科)按照监管行业(领域)的责任分工分别负责执行;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计划由局培训中心负责执行;执法监察督导工作计划由市局执法支队负责执行。

上述有关科室(中心、支队)应统筹处理好行政检查与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好计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上下计划的对接,并将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到月、到人,分解计划于3月底前送政策法规科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党组加强对计划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计划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保障条件。各分管领导要及时审核月计划检查方案,月计划检查方案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有关科室(中心、支队)不得执行。

(二)提升能力。继续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的业务学习,利用案卷评查、计划执法检查及年度行政执法质量考核等契机,加强依法行政的业务指导,确保执法质量。

(三)强化责任。有关科室(中心、支队)要认真履行检查责任,凡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要依法追究监督检查人员责任;对发生事故需要追究行政检查责任的,依法予以追究。

(四)严格考核。市局政策法规科每年7月和11月对计划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将作为年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对各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人员年度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必须恪守下列要求:

(一)根据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各有关科室(中心、支队)要每月制定检查、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要按照“五步工作法”的程序步骤开展行政检查,保障依法行政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中介服务、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一并依法及时进行查处

(二)要强化基础工作,做好每次检查的检查记录,并按“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把有关信息录入“涉危企业信息数据库”。对需采取现场处置、限期改正、行政强制措施的,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执法文书的使用管理要符合总局、省局和市局制定的有关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进行整改复查,不得将复查责任移交下级落实。

(三)依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应当立案查处的,及时移交执法支队进行处理;发现不属于市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法规科审核和分管负责人批准同意后,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登记备查。对涉嫌犯罪的,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格遵守省局“二十三条规定”和市局有关廉洁执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恪尽职守、文明执法、廉洁行政,以确保安全生产为目标,始终做到行政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努力维护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1列入省局2015年行政检查计划的企业名单

   2、2015年度岳阳市安监局行政检查计划

   3、2015年度市安监局对下级安监机关行政检查对象抽查计划

   4、2015年度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计划

   5、2015年度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执法监察督导工作计划

附件1

列入省局2015年行政检查计划的企业名单

(共13家)

    一、非煤矿山企业(2家)

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家湾工区

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山庄工区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

    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焙烧制酸厂

    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油品处、物资供应处)

    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合成橡胶事业部

    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云溪工业园基地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三、烟花爆竹企业(1家)

    临湘市白羊田镇快乐花炮厂

    四、行业监管企业(5家)

    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湖南华升洞庭麻业有限公司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岳阳纸厂

    湖南兆邦陶瓷有限公司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2015年度岳阳市安监局机关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市局主要负责监管行业(领域)中驻岳中央、省属、市直属企业以及其他部分重点企业(列入省局行政检查计划名单的企业除外)60家企业的行政检查并自今年开始五年内保持不变

非煤矿矿山监管15家):岳阳万鑫黄金公司菜坡里尾矿库湖南黄金洞大万公司剪刀冲工区湖南凯鑫黄金投资公司万古矿区团家洞矿平江县城关镇北附建筑用板岩矿平江县光华矿业有限公司栗山铅锌矿临湘市凡泰矿业有限公司灌山白云岩矿二工区岳阳闽磊石业工艺有限公司白羊田镇秀质花岗岩矿临湘市横铺乡金家山采石场临湘市湘岳矿业有限公司西家洞尾矿库岳阳市铭基矿业有限公司胜天采石场岳阳县宝丰矿业有限公司松溪村板岩矿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华容县万庾鼎山庙采石场汨罗市黄柏采石场云溪区汾水采石场

    危险化学品监管15家):中石化壳牌煤气化有限公司湖南比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中石化七里山油库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化肥事业部)湖南中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岳阳长源石化有限公司岳阳昌德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岳阳隆兴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瑞源化工有限公司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中石化洞庭大桥加油站中石化金源加油站中海油岳阳油库恒阳物流储运公司中石油冷水铺加油站

     烟花爆竹监管15家):临湘市太阳坡花炮厂、临湘市三星烟花爆竹厂、临湘市华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临湘市民兴花炮厂、临湘市詹桥正隆花炮厂、平江县献钟连云烟花鞭炮厂、平江县同兴烟花鞭炮厂、平江县金星烟花鞭炮厂、岳阳县大同花炮厂、岳阳县吉福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岳阳县巴陵烟花爆竹厂、湖南新兴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汨罗浏汩烟花鞭炮厂、华容县宏发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岳阳信安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

    行业监管(职业健康)15家)国信军创(岳阳)六九零六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美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桑乐数字化太阳能有限公司岳阳市烟草公司湖南海泰食品有限公司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际华3517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海螺水泥(临湘)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雷勃电气(岳阳)有限公司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湖南岳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对纳入本级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保障的行政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每年应有1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非高危工贸企业每年应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每年应不少于2次,非煤矿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单位每年应24次。职业安全健康对用人单位每年进行2次行政检查,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频次按有关行业企业检查频次标准执行。

附件3

2015年度岳阳市安监局对下级安监机关

监督检查对象抽查计划

一、抽查地区、数量与方式

 市局对县安监局机关纳入本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象抽查98家以上;抽查以随机暗访暗查为主,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和直下基层、直插生产经营单位现场的方式进行。抽查重点地区和企业数量如下:

(一)非煤矿山监管暗访抽查企业30家以上,对平江县、临湘市等2个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抽查督导,每个县市不少于5家企业,其他县市区抽查企业不少于2家。

    (二)危险化学品监管暗访抽查企业24家以上,重点临湘市、云溪区、岳阳楼区三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局抽查2-3家企业,重点暗访抽查督导基层安监机关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其中临湘市重点抽查临湘市工业园的企业检查计划落实情况;云溪区重点抽查云溪工业园的企业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岳阳楼区重点抽查辖区内的企业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三)烟花爆竹监管暗访抽查企业20家以上:对临湘市、岳阳县等地区烟花生产企业、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四)行业安全监管科(职业卫生监管科)暗访抽查企业24家以上及1个工业园区;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县、临湘市等地区的粉爆场所、涉氨制冷、建材、机械等行业进行重点抽查。

二、抽查重点内容

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经济政策情况,执行安全管理四到位情况;落实《湖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湖南省小型露天采石场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小型采石场一面墙整治情况;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情况;依法整顿工作实施情况。

危险化学品:组织对事故易发企业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检查,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管理四到位情况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及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等落实情况。

烟花爆竹: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经济政策情况,执行安全管理四到位情况;2.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的情况;3.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自查自报情况;4. 四超二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擅自改变工艺流程)情况;5. 非法组织生产经营行为。

行业监管: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餐饮场所燃气管理、粉爆场所、煤气区域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

职业安全健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情况,基层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情况。

三、处理方式

对在随机暗访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应立案查处的,各监督检查机构在随机暗访暗查结束后经分管负责人批准,由局分别向有关县安监局下达书面交办函,并附暗访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确认的现场检查记录,直接交由有关安监局依法查处。

附件4

2015年度市局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计划

        

     一、检查方式、数量

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全年共随机抽查10家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危化、矿山、烟花爆竹企业各3家,工贸行业企业1家。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4、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是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6、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是否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作业重新进行安全培训的情况;

8、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交办方式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现场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强制措施的,由检查单位依法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移交执法支队查处。属于县(市、区)属企业的,也可以在检查结束后,经领导批准交由县(市、区)局依法处理。

附件5

岳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2015年度

执法监察督导工作计划

一、 执法监察对象

市本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执法监察重点内容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2015年度主要监察督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下列事项:

()人民政府依法建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依照程序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协调机制,以及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衔接情况;

(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的情况;

(三)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以及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及对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四)安监局交办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其他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根据需要安排的其他具体事项。

三、执法监察任务

     2015年要开展4次(每个季度1次)专项执法监察督导活动,每个季度开展1次,其中至少组织对1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系统执法监察活动。具体执法监察活动的组织实施,由执法支队制定专门计划报局批准。

四、执法监察方式、方法

执法监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第条规定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是督促同级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执法活动。执法监察采取制定执法监察计划、撰写监察事项报告和提出执法监察建议方式进行。

五、执法监察结果的应用

执法监察结果作为安委会对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执法监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向被监察单位反馈意见,提出处理建议;根据需要对突出问题组织媒体曝光;发现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专项监察报告抄报委组织部门。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