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2014-01-3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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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医药〔20143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2号)和全国中医护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中医护理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医护理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护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重要性

中医护理工作是中医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的、独具特色的技术方法和服务流程,成为中医药综合防治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医护理以人为本、注重整体,辨证施护、个性化强,技术方法灵活多样、易于接受,与现代护理互相补充,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护理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的优势。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对于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中医护理工作。 

 二、准确把握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充分发挥中医护理特色优势,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

(二)基本原则。发挥特色优势,优化护理方案,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能力及中医临床疗效;强化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完善中医护理管理与质量评价长效机制;明确发展方向,把握工作重点,促进中医护理临床、教学、科研全面协调发展。

三、切实加强中医临床护理工作

(一)认真实施中医护理方案。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常见病、多发病及优势病种,推广实施中医护理方案;开展中医护理方案分析、评价与优化工作,不断完善中医护理方案和护理常规;针对疾病的不同症状和证候,探索实施中医护理措施的有效途径;开展中医护理方案的疗效研究,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二)大力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加强中医综合治疗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37号)和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护理人员在中医综合治疗室(区)建设中的作用。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并具备中医护理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中医护理技术的护理人员,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三级中医医院每个临床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不少于5项、二级中医医院不少于4项;要积极运用并规范操作中医诊疗设备,丰富中医护理手段,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工作;鼓励探索中西医护理技术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法,提高临床护理水平。

(三)强化中医护理重点专科建设。积极申报国家中医护理重点专科,逐步建设一批省中医护理重点专科,探索创新中医护理重点专科建设模式。切实加强中医护理重点专科内涵建设,传承、推广专科中医特色护理技术、经验方法。加强省中医护理重点专科协作组建设,构建学术技术交流平台,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协作、指导与推广,促进中医护理技术创新和学术进步。

(四)拓展中医护理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中医护理在治未病、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康复工作中的特色优势作用。以机构为支撑、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促进中医护理服务逐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向老年护理、慢病护理、临终关怀等领域延伸,增强中医护理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协调性与整体性,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中医护理服务。至2015年,力争选择12个地区开展中医护理服务向社区、家庭拓展试点工作。

(五)建立健全中医护理质量评价考核体系。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护理工作指南》和湖南省《中医医院护理工作规范》,制定并不断完善中医护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设置二级或三级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对中医护理工作的要素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临床护士对患者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全面履行岗位责任制。深化内涵建设,创新护理模式,注重运用中医护理理论在生活起居、饮食调护、用药护理、情志护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提供个性化中医护理服务,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整体并具有中医特色的优质护理服务。至2015年,全省创建35个国家级、1015个省级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

四、着力强化中医护理队伍建设

(一)合理配备护理人力资源。按照国家和我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的要求,增加中医医疗机构临床护士数量,普通病房实际床护比不低于1:0.4,逐步达到1:0.50.6。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重症监护病房、门(急)诊、手术室等重点部门护士配置合理。至2015年,中医院校毕业或中医护理专业护士比例三级中医医院不低于40%、二级中医医院不低于30%;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三级中医医院不低于80%,二级中医医院不低于50%

(二)加大中医护理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切实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的全员培训和护理专业技术的层级培训。以中医护理三基教材、《中医护理方案》和《中医医院护理工作规范》为蓝本,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开展中医护理培训。确保各项培训制度及计划落实到位,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护理人员达到其相应岗位护理人员总数的70%以上,非中医院校毕业或非中医护理专业的护士在中医医疗机构工作3年内完成中医理论与技能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培训结束后参加统一考试,不合格者其培训学时不予认可。至2015年,中医医院应建有中医护理培训示教室,并设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培训,提高中医护理能力与水平。

(三)重视中医护理管理队伍建设。要将中医护理管理队伍培训纳入医院管理干部培训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建设一支中医药政策水平较高、业务能力突出、管理素质优良的中医护理管理队伍。按照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和《中医医院护理工作规范》要求,护理管理人员要接受市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中医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且任期内每3年至少外出参加1次管理知识培训。至2015年,中医医疗机构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率达100%,二级及以上医院具有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的达100%,三级医院具有本科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的达80%500张床位以上的中医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护理副院长。

五、积极推动中医护理教育科研及对外交流

(一)发展中医护理院校教育和继续教育。各中医药院校护理教育工作要与中医临床紧密结合,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医医院的服务模式与专业特点,密切与中医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联系。以中医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专业教育为主旨、人文关怀为根本、实践创新为引领,强化中医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发展中医护理继续教育,以满足中医护理工作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协调性和有效性的中医护理继续教育。中医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全面提升中医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中医护理学科建设,发展中医护理院校研究生教育,促进中医护理学术发展与创新。至2015年,力争在我省建立一个中医院校护理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二)提高中医护理科研水平。重视中医护理科研工作,围绕临床护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以提高中医护理效果为核心,加强中医护理理论内涵、科学基础以及临床实践评价研究。依托国家中医护理重点专科,围绕中医护理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规范中医护理技术与方法的操作规程,建立中医护理效果评价标准,形成中医护理推广模式。积极开展中医护理科学研究,争取每年510个中医护理类科研立项;继续开展中医护理研究室建设工作,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中医护理科研水平。至2015年,完成省中医护理特色技术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

(三)促进中医护理对外合作与交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中医护理领域的对外交流,学习、借鉴省外及境外先进的护理服务模式与理念、专业技术经验、教育管理方式,大力传播推广中医护理理念、方法和成果,推动我省中医护理工作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六、全面落实中医护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中医护理工作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设立专(兼)职中医护理管理干部,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医护理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中医药行业学会与协会的作用,鼓励、支持行业学会与协会积极参与中医护理工作。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护理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中医护理工作的协调机制,明确护理、医疗、药剂、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工作流程,相互积极配合,共同整体推进。

(二)完善政策与保障措施。积极研究与探索有利于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政策与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与建立中医护理技术、中医辨证施护等中医护理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制定和提高中医护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根据国家要求,设立中医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系列,探索建立体现中医特色的中医护理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标准,实行同行评议,促进中高级中医护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中医护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在中医护理重点专科建设、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护理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完善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落实护士岗位设置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等向临床一线和中医护理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努力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

(三)加大管理与监督力度。成立省级中医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全省中医护理质量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并不断完善中医护理质量考核与评价标准,定期对全省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中医护理质量评价,促进中医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4117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2014122印发

                                         校对:胡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