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商务局“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岳阳市商务局2015-03-3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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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关于信访工作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商务系统和谐稳定,特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各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一方面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规范办信部门和责任单位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行为,推动各部门单位自觉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信访问题。全面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满意信访”,实现信访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秩序明显改善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学习培训,筑牢局机关全体干部法治信访理念。

要把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及“信访法治建设年”相关内容列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同时,要以《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为主题,在5月份开展“信访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印发资料自主学,召开会议、举办讲座辅导集中学等形式,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信访条例》、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等相关文件规定。局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室、社会事务办、改制办要组织开展接访、办信、协调督查、复查复核等业务工作培训,并开展“接访技能比武”、“网上信访技能比武”和“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筑牢局机关干部法治信访理念,提高规范办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依法信访思维。

各部门单位要以《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信访法治知识宣传月”活动,要充分借鉴和利用全市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宣传成果,广泛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特别是依法逐级走访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宣传及时就地处理信访问题的典型事例,曝光剖析违法信访的突出案例,在全市商务系统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局办公室要在信访接待场所全文公布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及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在接待信访群众、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中加强信访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权利、主动履行信访义务,形成依法信访的思维。

(三)规范工作程序,推动信访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1、规范来信来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和《实施细则》、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按照《岳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理顺来信来访受理办理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来信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告知、办理、回复等程序。强化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规定要求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事项,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推动信访事项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妥善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于初次受理的来访事项100%发放《逐级走访事项办理手册》,并指导群众填写,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反映诉求。同时,对于依法依规不予(再)受理的来信来访事项,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并出具书面告知书,正确引导群众到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依规反映诉求。

2、规范信访事项流转机制。要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工作程序,不断规范信访事项在本部门单位的流转机制,确保信访事项在局机关办信部门及责任科室之间规范流转、畅通有序。

3、规范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程序。局办公室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导入法定途径的工作机制,坚持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对到我局上访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群众耐心进行疏导、解释,引导他们依法依规到政法机关按程序反映。同时,坚持法定途径优先理念,积极推动信访问题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

4、规范跟踪督办机制。局办公室要加强对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建立健全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每月对受理办理的信访事项进行一次跟踪,每季度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度对重大信访问题进行一次研判和调度。同时,加强信访事项现场督办,深入责任单位、问题属地开展实地调研、现场督办,推动信访问题客观公正解决。

5、规范复查复核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告知信访人如对本单位处理意见不服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核,积极畅通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终结渠道,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导入机制,只有无法进入行政复议、行政仲裁或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的信访事项,才可以启动信访复查复核程序,防止用信访终结替代司法终结,切实提高复查复核工作的权威性。尽可能采取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会商评议等方式进行复查复核,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每一起复查复核事项都经得起检验。

6、规范涉访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2013〕25号文件和省委政法委等五部门出台的湘政法〔2014〕14号文件精神,加大对涉访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对缠访闹访、打横幅堵门堵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涉访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现场依法处置。坚决遏制“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等不正常现象,真正依靠法治实现对“非访”的“终结”。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访工作“双向规范”落到实处。

1、督健全机制。办公室将在5月底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并在以后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各部门单位是否落实学习宣传工作,是否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是否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办理规则,是否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是否依法依规畅通不予受理类、涉法涉诉类、复查复核类等信访事项的导入、导出渠道,是否建立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对于工作未落实到位的,及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指导督导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以及涉访违法行为。

2.督规范程序。局办公室将每季度通过实地调查、资料查阅、电话调查、日常排查的形式,对各部门单位在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登记、受理、告知、办理、回复等程序;是否坚持法定途径优先理念,正确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入法定途径处理;是否对群众不满意处理结果的信访事项引导走复查复核程序等工作进行检查;是否依法依规处置涉访违法行为等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点对点进行督办。

3、督责任落地。局办公室将对不按要求登记录入、应该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来访事项、不执行来访事项处理意见,工作不落实、程序不到位,引发群众信转访、重复信访或越级走访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督办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动信访工作“双向规范”是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厘清信访工作职责权限的重大契机,对于纠正群众错误信访观念,转变传统信访工作方式,建立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科学合理的信访规程,推进法治信访有着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全力打造“阳关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和“满意信访”。局机关成立“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由禹辉局长任组长,周良凤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徐爱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

2、严格奖惩,强化保障。“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局机关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3、总结成绩,巩固成果。“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将于11月中旬结束,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整理活动开展以来的相关资料,总结活动取得的成绩和成效;同时,在活动结束后再组织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推进法治信访仍然存在的问题,以及信访工作“双向规范”的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