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计划
在本市范围内选聘13名下列人员担任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1.本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2.本市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退休的资深法律实务专家;
3.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二、选聘条件
选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司法实务、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专家,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律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专业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办理过有影响的优质案件。
5.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政府法制事务,愿意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6.熟悉行政法律法规;
7.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法律服务工作任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
1.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2.有过行政违法行为的;
3.律师及其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合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此次选聘仅接受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4日(含周六、周日)。报名地点: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市政府办公大楼九楼914室,联系电话:8880272)。报名须填写报名表,提供学历证书、律师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以供审查,交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以及学历证书、身份证、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资格审查。市政府法制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
3.综合考察。市政府法制办派出考察组,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报告。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4.报市政府决定。市政府法制办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后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决定选聘人选。
5.公示。市政府决定选聘人选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公示期满无影响聘任情形的,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由市政府发给聘书。
2017年4月17日
附件:岳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岳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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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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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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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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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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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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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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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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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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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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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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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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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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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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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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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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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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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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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业务专长 主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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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重大 案件及法律 事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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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担任 政府法律顾问的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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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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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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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