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岳市安〔20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规范法治秩序,加强基础保障、源头管控和完善系统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法规体系、防控体系、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职业危害程度下降及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
1.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辅导报告、巡回宣讲、“一月一警示”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下简称《意见》),增进全社会共识,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依法治安观念,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时刻警钟长鸣,狠抓责任落实。
二、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结合实际,加快出台岳阳市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五大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法规体系、防控体系、保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办法,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3.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启动对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拉条挂账抓好国家、省、市安委会巡查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4.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职能作用。推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推进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理顺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和农场、林场安全监管体制。
5.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健全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规划布局,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完善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深化应急预案优化、简化工作,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发挥信息化支撑辅助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
6.加快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现状评价和调查摸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执法,引导工业园区积极创建职业卫生示范园区。
7.深化行政许可改革,优化内部审查流程,改革现场核查办法,强化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8.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推动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制度改革,培育发展安全技术专业化服务机构,调动群团组织、保险机构、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
三、突出企业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9.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提请市政府出台《岳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层层传导压力,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领域树立一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杆,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跨地区、多层级和中外合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发挥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
10.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完善《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完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1.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实施“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安全监管执法计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制定并落实《岳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办法》、《岳阳市安全生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破解执法“宽松软”难题。落实联合执法制度,推动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12.严格依法监管执法,加大执法频次和处罚力度,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措施,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规范安全生产领域法治秩序。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进一步加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奖励和宣传力度。
13.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监督,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基层监管执法情况。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
14.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保障,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积极推动县、乡政府充实县和乡监管执法人员,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加快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市、县及同级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5.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摸排并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6.统筹推进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规定的“八项措施”,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尾矿库防泄漏溃坝、矿井通风与提升、露天矿高陡边坡、矿山采空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按设计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化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高温熔融、冶金煤气制造与储存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深化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和库房安全等专项整治。深化以防坍塌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继续推进铁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尘毒危害因素和矿山、化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17.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积极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加强城市安全运行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城市安全事故。
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18.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坚决淘汰不安全的落后产能,强力推进以烟花爆竹为主的高危行业整顿关闭攻坚战,到2017年底实现退出48家的目标;推进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整顿关闭、尾矿库、头顶库治理工作。
七、大力推动科技兴安
19.启动“智慧安监”工程建设,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监管深度融合。逐步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测预警管控系统,加快行政许可和审批(备案)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开发建设与完善,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补齐安全生产领域的“短板”,提升安全监管人防、物防、技防的可控能力。
20.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继续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高速铁路和重要航道安全防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1.深入贯彻落实省直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新闻宣传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示范企业创建以及“平安农机”、“平安渔业”、“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着力培育安全文化。
22.大力培训党政干部、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重点人员,提高重安全、懂安全、善抓会管安全的能力。扎实推进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加强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执法。
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3.认真实施《岳阳市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岳市安﹝2016﹞15号),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岳阳楼区试点,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强化基层网格员巡查、宣传、劝导、报告和跟踪职能,真正将风险隐患管控延伸到基层。
24.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群众投诉举报、主管部门检查、依法处罚等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把“想不到”、“认不清”的问题纳入视线、有效管控。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25.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市级挂牌督办治理办法。建立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一单四制”(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的要求,把隐患当作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事故隐患,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事前问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政令不畅通、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失职渎职行为。
26.大力推进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加快建设重大安防技防工程,从本质上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继续全面开展工贸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行动,提升防范事故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源头管控、安全准入,将安全生产作为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前提并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积极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
27.大力推进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把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的生产经营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不整改、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蓄意逃避监管、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8.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推进措施和激励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指导和动态管理,严格等级认定、到期复审和摘牌管理,加强对评审单位的管理。
十、加大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29.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发生一起一般生产经营性事故的乡镇和一起较大生产经营性事故的县市区给予安全生产 “黄牌预警告”,对发生一起较大事故的乡镇和一起重大事故的县市区予以“一票否决”。
30.对所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严肃问责;完善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加强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核查督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