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旅游外事侨务办发布暑期出行温馨提示

来源:市旅游外事侨务办2016-07-16 11:33
浏览量:1|| | ||

时令已过夏至,大、中、小学和幼儿园陆续开始放假,市民旅游将进入旺季。为保障广大来长游客和市民的旅游合法权益,岳阳市旅游外事侨务办针对旅游投诉中的多发问题,对暑期旅游出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事项进行温馨提示。

一、选择正规的旅行社

随着社交多元化,QQ活动群、微信群、自驾游俱乐部、驴友俱乐部等户外活动群组织也兴起组团出游,另外还有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以安排免费旅游等方式推销保健品。游客一旦与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组织发生旅游纠纷,合法权益将得不到充分保护,遭遇维权难。提醒广大游客: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要理性辨别旅游广告,拒绝个人或无旅行社业务资质经营单位提供的服务!

二、认清旅行社资质

市民出游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不仅可以使旅游者放心明白消费,还可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合同要签明白

游客拿到合同先别急于签字,一定要详细阅读各项条款。对线路、行程安排要明晰,相应的接待标准、交通标准、餐饮标准以及游览的景点、游览的时间内容,这些在合同上要清清楚楚地注明。并注意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购物活动等协议条款。旅游标准合同一式两份,游客和旅行社各存一份。交付费用后,还要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四、看待旅游价格要理性

在旅游产品的选择上,要根据自己的身体、年龄情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一般来说价格的高低都与旅游产品的内容、质量联系在一起,没有一定的价格,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五、购物消费要理智

旅游购物是旅游活动的内容之一,但是在异地购物一定要慎重:一是多比价格。购物前多走多看,货比三家;二是购买高档商品前要做好功课。在购买较贵重的金银、玉器等商品时要了解拟购商品的价位、款式、成色和计量方法,三思而后行;三是核查单据。付款前,确保交易时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四是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

六、旅游安全最重要

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证件和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乘坐旅游大巴时要遵守安全乘车规定;自驾游要做好车况检查、遵守交通法规;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了解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做好防护准备;景区游览时要注意安全警示标识,不要进入禁游区域,以免发生意外;出境游要关注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七、旅游出行要文明

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注重文明旅游,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基本行为规范,尊重所在国或地区,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或地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八、旅游意外保险要购买

游客参团旅游时,旅行社都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但是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损害赔偿,旅行社不会承担因游客自身责任发生的事故赔偿。旅游者可通过保险手段减少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可由专业保险公司或由旅行社代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九、对待旅游纠纷要理性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时,旅游者不可采取过激行动,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当发生纠纷时,要冷静对待,避免言行过激,切莫采取霸机、罢住、罢回等行为,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游客承担。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是不要把旅行社过错发展为双方过错;三是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向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提起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十、旅游维权证据要保留

旅游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方式投诉,并尽可能递交书面投诉状,同时应提供证明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与承诺或协议规定不相符的证据,例如:合同、行程单、收据、门票、购物发票、住宿证明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据材料。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暑期,来岳游客和市民在旅游中遇任何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以下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投诉:

岳阳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投诉电话:0730-8232528;

岳阳市人民政府旅游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7月